加入日期: | 2010.0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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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0.09.24 |
招标业主: | 民丰县水利局水管总站 |
招标代理: | 新疆建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民丰县 |
内 容: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施工标段的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具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自治区水利厅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从业单位登记备案核准证》的投标人。 (2)监理标段的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和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等级、具有自治区水利厅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从业单位登记备案核准证》的建设监理单位。 |
关键词: | 工程招标 改造工程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民丰县尼雅镇干渠防渗改造工程,己由和田地区发改委以和发改项目 [2009]12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以工代赈专项资金。招标人为新疆民丰县水利局水管总站,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愿意承包该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区位于和田地区民丰县尼雅镇灌区,距民丰县4公里,尼雅镇干渠从尼雅乡镇总干渠上分水,控制尼雅镇和尼雅乡部分灌溉面积。本次工程改建尼雅镇干渠为三号闸至五号闸段渠道,长度为2.88km,渠道横断面衬砌形式为浆砌石护砌,下设两布一膜防渗。配套渠系建筑物,更换闸门、启闭设备等。 根据本项目的工程特性,标段划分为:工程施工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施工标段的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具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自治区水利厅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从业单位登记备案核准证》的投标人。
(2)监理标段的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和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等级、具有自治区水利厅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从业单位登记备案核准证》的建设监理单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按上述各标段要求的相关证件的原件以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前来招标人指定的地点购买,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携带的相关证件按各标段的要求进行确认后出售,请投标人各备复印件一份留存备查。
(2)上述招标文件于2010年9月20~24日10:00时至13:00时(北京时间,下同),16:00时至19:00时,在民丰县水利局出售,施工每标段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仟元,监理每标段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贰仟元整/套,售后概不退还。发包人于2010年9月25日在民丰县水利局集合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
(3)投标人应严格按招标文件中相关条款的规定携带相关证件出席开标会。
(4)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5.联系方式***
发 包 人:民丰县水利局水管总站 招标代理人:新疆建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民丰县水利局 地 址:***
联 系 人:丁 伟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13899465849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