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0.08.30 |
---|---|
截止日期: | 2010.09.03 |
招标业主: |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中心 |
招标代理: | 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长春市 |
内 容: | 项目概况:乙三街道路工程起点甲一路,工程终点交丙九路。道路全长为4696.769米,道路红线宽40米,雨水管线长11082.62米,污水管线长6020.84米,沥青路面铺装面积149660平方米。 |
1、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中心的委托,负责对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区乙三街道路及排水工程进行招标代理业务。本项目已由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
2.1项目概况:乙三街道路工程起点甲一路,工程终点交丙九路。道路全长为4696.769米,道路红线宽40米,雨水管线长11082.62米,污水管线长6020.84米,沥青路面铺装面积149660平方米。
2.2招标范围:乙三街道路及排水工程施工总承包。
2.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且已落实。
2.4 工程建设地点: 位于长东北核心区内,102国道以西,北湖湿地公园以东,甲二路以北,绕城高速公路以内。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6计划工期:计划2010年9月20 日开工,2011年9月30日竣工。
3、对投标人资格的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3年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3.2 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外省施工企业须先到吉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有关入吉备案手续原件,本省长春市以外地区施工企业须到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区办理有关入境手续原件,然后方可参加投标报名。
3.5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于2010年8月30日-2010年9月3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30到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资格后审),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4)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2套);(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6)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7)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8)外省施工企业和本省长春市以外地区施工企业有关入境手续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5、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中心
办公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吉林银行长春高新开发区支行
账号:010101201090004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