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2010CG18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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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0.08.19 |
截止日期: | 2010.08.24 |
地 区: | 长丰县 |
内 容: | 1 72型空调 空调类型:立式空调 产品功率:3P 冷暖类型:冷暖型 节能级别:一级 |
关键词: | 空调 |
项目编号:2010CG186-2
尊敬的供应商:
受委托,长丰县招投标中心以询价方式采购空调,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 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货物分为1包,货物名称、技术参数、数量及供货时间等情况如下表:
包号 产品名称 型号、规格、技术参数 数量 供货时间承诺 备注
1 72型空调 空调类型:立式空调
产品功率:3P
冷暖类型:冷暖型
节能级别:一级
是否变频:否
三相电、标配铜管、配空气开关,含安装所有辅材 12台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 包含安装
备注:本公告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参数仅作为说明,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相当于或优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以满足采购人的需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具备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且须具有所投产品的经营业务。
三、诚信保证金
1、诚信保证金的交纳:本项目须提交诚信保证金 2000 元整,交纳方式: 银行转帐、电汇、银行汇票等非现金方式缴纳,提交时间:须于2010年8月24日15:30前,在报价截止前须提交诚信保证金有效银行汇款单据(银行汇票须提交原件),提交方式为传真或现场送达,逾期未交视为放弃报价资格。银行汇单上应注明参与报价项目名称及编号。已提交诚信保证金的会员单位,不需再交纳即可参与报价。
账户名称:长丰县招投标中心
账 号:286001040008008
开户行名称:农行长丰县支行营业部
2、诚信保证金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诚信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诚信保证金在供货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四、报价要求
1、所投产品必须完全符合本文件规定的规格、技术参数,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标准,须有生产厂家规定的售后服务。
2、所投产品报价须包含产品费用、辅材费、运输费、安装费、培训费、售后服务费及税金等所有费用。
3、供应商承诺的供货时间、地点必须完全响应本文件规定,产品安装必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规定时间内完成。供货地点在长丰县义井乡(具体在成交通知书中告知)。
4、供应商应按报价函规定格式对所投产品逐项进行报价(报价函格式见附表),在报价函中应就以下条款给予说明:
(1)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承诺;
(2)优惠措施及优惠条件。
5、报价函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五、供应商报价须知
1、评标方法:在符合资格条件、采购需求及报价要求等规定的情况下,按照报价最低中标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应按废标处理。
3、投标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采购合同由成交单位、采购单位与长丰县招投标中心三方签订。询价函、报价函及其澄清文件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4、供应商应当查看采购单位需求的商品能否按时供货,如所需供货时间超过采购单位要求,则不应进行报价,否则如到期供不了货将承担违约责任(包括赔偿采购单位损失及影响企业资信等级考评等)。
5、供应商在竞价过程中应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在竞价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供应商有欺诈等不诚实行为及违反合同约定等行为,将会受到列入“黑名单”、网上通报等处理。希望各竞投供应商在认真阅读询价文件各条款后再进行报价。
6、付款方式:货物安装完毕,经采购单位组织验收小组验收合格,并出具经验收小组三人或三人以上签章的验收报告后,县直单位由业主办理转账支付手续,其他单位由县招投标中心办理转帐支付手续,转帐金额应扣除合同金额5% 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一年)。
六、报价时间、地点及方式
传真报价时间:2010年 8月24日14:30-15:30。
密封报价时间:2010年 8月24日15:00-15:30
规定时间段以外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传真号码:0551-6662077
报价函递交地点:长丰县招投标中心开标一室。密封报价须在规定时间、地点递交,登记后经投标人签字确认方有效。
七、联系方式***
单 位:长丰县招投标中心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 箱:358746829@qq.com
邮 编:231100
附表 报价函
包号 货物名称 要求技术参数 所投产品品牌、型号和技术参数(需详细描述) 参数响应情况 数量 单价 合价 供货时间承诺
1 品牌
型号
参数
供应商报价的同时应作以下说明:
1、供货时间、地点、方式;
2、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承诺;
3、优惠措施及优惠条件。
供应商盖章(单位章):
公司法人(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