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吉水政采[2010]2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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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0.08.17 |
截止日期: | 2010.08.23 |
地 区: | 吉水县 |
内 容: | 供应商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注册资本金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商业信誉好,具有合格的资质和履约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供应商。 |
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采购单位委托,经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审批,根据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对混合动力碎石清石系统医疗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数量:混合动力碎石清石系统(中外合资品牌),壹套。
二、招标编号:吉水政采[2010]26号
三、供应商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注册资本金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商业信誉好,具有合格的资质和履约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供应商。
四、报名时间和要求
1、报名方式及时间:实行网上报名(不接收现场报名,取消纸质招标文件,凡在开标前从网页下载招标文件并按要求交纳保证金即视为报名,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或吉安市政府采购网或江西省政府采购网。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
开标时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医疗三证、江西省唯一产品销售代理权委托受权书、法人身份证或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产品相关证明文件原件(以上资料如无法提供或提供资质证件不符合要求作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招标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费:贰佰元(不收取现金,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和招标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费,在投标截止前同时从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所在地本单位账户转入至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
收款户名: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726840973618091001 开户行:中国银行吉水县支行
注:
1、在前两次招标中已缴纳投标保证金和资料费的投标人,本次招标可不再重复缴纳;
2、本次招标均需查验各投标人的资质证书原件,不论前两次是否已经查验过,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0年8月 23日下午15时30分(投标文件须在此之前递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不收)。
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地点: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县中国银行六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