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ZJZC-(2010)公字第006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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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0.08.14 |
截止日期: | 2010.08.19 |
地 区: | 镇江市 |
内 容: | 条件: (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关键词: | 路 |
欢迎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项目名称:镇江市民卡工程IDC机房托管、线路租用及网点建设,标书编号:ZJZC-(2010)公字第0062号。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通信网络数据、图像及多媒体通信与信息服务及IDC数据机房增值业务的网络运营商(本地分公司参与竞标的,必须取得上级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效授权)。
二、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地点
时间:2010年08月13日--- 2010年08月19日,上午09:00-12:00 下午15:00-18:00(公假日除外)
地点: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332室(长江路33号新广电大厦裙楼3楼)
三、招标方式、中标人数量(本项目允许联合投标):
(1)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之间须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本次招标确定的中标人数量: 1名。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已年检);
(2)领取招标文件的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盖公章);
(3)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资质及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原件开标时携带备查);
(4)廉政公约(见“镇江政府采购网”本项目招标公告中“附件下载”。打印后加盖公章,不得修改其条款)。
四、招标范围及要求:
本次招标内容包括为镇江市民卡工程提供符合IDC标准机房、线路、运维办公场地及网点建设等相关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项目采购要求。评标开始后将给予每个投标人15分钟的讲解说明时间,采购中心将提供相应的投影设备及电脑。
五、采购人信息:
六、投标人投标时,投标人投标时,需交纳人民币3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和7万元的投标诚信金(共计10万元),投标保证金及诚信金(仅接受以下几种形式:同城转帐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银行电汇凭证、现金解款凭证)必须在截止时间前交给接受投标文件的镇江市公证处公证员(代收,现金一律不予接受),否则投标无效。
七、投标及开标地点: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长江路33号广电大厦裙楼3楼 第3开标室)。
八、投标时间:2010年09月01日北京时间9:00至9:30(投标截止时间)。
九、开标时间:2010-9-1北京时间9:30,届时请投标人代表(3人以内)出席开标、评标会议。
十、领取标书联系人***
联系电话:0511-85999339 传 真:***
十一、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0511-85999336 传 真:***
十二、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帐户(该账户仅适用保证金的缴纳)
收款单位: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镇江黄山支行 帐号:70120188000001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