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GQCZFCG2010XJ—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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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0.08.14 |
截止日期: | 2010.08.18 |
招标业主: | 共青城茶山街道办事处财政所 |
地 区: | 江西省 |
内 容: | 采购预算:RMB2000.00元 |
关键词: | 办公设备 |
受共青城茶山街道办事处财政所委托,拟对其办公设备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编号:GQCZFCG2010XJ—33
二、采购项目:办公设备
三、采购预算:RMB2000.00元
四、采购内容(见下表):
设 备 数量 配置 货物的品牌和型号 偏离 单价
(元) 采购总价
(元)
数码相机 1台 佳能(Canon)IXUS130
(标准配置)
合计 人民币(大写):
五、交货时间与地点: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在合同指定地点交货;
六、付款方式:报价包括货物的运输、服务及税收等所有费用,货到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付100%(凭中标通知书、验收报告、发票复印件、合同由开发区财政局付款),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质保金;
七、售后服务:
⑴维修地点:合同指定地点
八、进货渠道:
报价单位(公章): 报价日期: 年 月 日
法人代表(签字):
报价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投标须知(投标人请仔细阅读):
1、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2010年8月18日上午10:00前到共青城开放开发区公共资源政府采购部报名并领取报价单,报价单须字迹清晰,不得涂改,并盖上公章,否则视同无效投标;
2、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全新、原装、正宗的产品,报价单要详细填写产品的品牌、型号、具体参投产品都需要另附一张详细的技术参数表并盖上公章,否则视同无效投标;签合同时还需要附上产品原产地证书、合格证、序列号、及其他相关的资料;
3、交货时间与地点、售后服务、进货渠道必须认真填写,不许漏项,否则视同无效投标;
4、投标设备不得低于招标要求,否则视同无效投标。凡于招标文件中不一致之处,在偏离栏中注明,否则视同一致;且只能在同品牌同系列中进行正偏离,否则视同无效投标;
5、报价单如果写不下,可另行划表填写,但不得改变原表格式;
6、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的价格,否则视同无效投标;
7、投标人在2010年8月18日前必须以投标人名义,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招标机构缴交投标保证金100元(保证金不收现金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否则不予受理),未中标者评标结束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填写退款收据并递交给财务)予以无息退还,中标人转为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后转为质保金,质保期过后办理相关手续无息退回。保证金账号已写在了报价单中;
8、报名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授权书、投标代理人身份证,以上证书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投标时必须提供以上证书原件及投标保证金进账单用于资格审查。所有原件请投标单位单独装袋,并于开标前送达,否则投标无效。如上述复印件和原件不一致的,取消投标资格;
9、报价须以信封密封,并在密封口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袋外应写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并注明“开标时启封”。 并于2010年8月18日上午10:00前送到共青城开放开发区公共资源政府采购部,投标文件密封及制作不规范,不予受理;
10、本次报价采取“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11、如果出现质保、交货时间、最低报价等均相同的情况,将组织最低报价的报价人进行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必须低于第一次报价;
12、报价单有效期10天,中标后第1个工作日领取中标通知书,领取后1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并严格按照合同供货,否则取消中标资格,甚至一个月投标资格;
13、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给共青城开放开发区公共资源政府采购部。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