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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市防汛物料面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10.07.30 标签: 广东省招标 茂名市招标 
招标编号:MGGPC2010FX015
加入日期:2010.07.30
截止日期:2010.08.05
招标业主:茂名市茂港区木苏初级中学
招标代理:茂名市茂港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区:茂名市
内 容:1、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含50万元),在国内有工商注册的法定机构,在广东省设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可优先考虑; 3、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有健全的、有效的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有实施本项目所需的专业队伍、经验、技术和装备能力; 4、投标人必须从事过相关项目的工作经验且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招标公告正文
茂名市茂港区政府采购中心受茂名市茂港区木苏初级中学的委托,对茂名市茂港区木苏初级中学规范化学校建设新建工程设计采购项目进行询价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依据询价采购的相关要求作出最终报价文件。
一、项目名称:茂名市茂港区木苏中学规范化学校建设新建工程设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MGGPC2010FX015
三、项目内容:建设工程设计(详见货物需求部分)
四、 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含50万元),在国内有工商注册的法定机构,在广东省设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可优先考虑;
3、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有健全的、有效的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有实施本项目所需的专业队伍、经验、技术和装备能力;
4、投标人必须从事过相关项目的工作经验且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5、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6、如招标文件条款与网上公告不符,以网上公告为主。
 7、投标人必须对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8、投标文件由十部分组成: ①报价一览表;②报价明细表;③技术响应表;④商务响应表⑤资格证明文件;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⑦成交服务费承诺书;⑧售后服务承诺书;⑨退保证金说明;⑩开标信封(报价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9、报价文件必须用信封密封,封口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所投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封面上写明报价人的名称、地址及联系电话***
  10、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所报价包括货物价、设计费、税金、运费、安装调试费等,采购单位不再支付任何其它费用。
  11、合同生效:供应商中标后由采购单位与中标商签订合同。合同经供应商、采购单位签字盖章后生效。
  12、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13、付款方式:采购单位指定方式
   14、必须严格按照“货物需求部分”所列的要求进行报价,如对该标项要求有异议,请注明,如对货物需求部分中的要求进行修改而无加以注明者,该标项报价无效。
  15、报价超过预算价,该项报价无效。
  16、报价文件有效期:从报价日起20日内有效。
  17、根据茂港区物价局的规定,此项目按中标金额1.2%的标准在中标供应商中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18、投标保证金
18.1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投标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集中采购机构在因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将没收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18.2 供应商应按以下要求提交保证金:
(1)本次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仟元整(RMB:3000.00)
(2)供应商应按以下要求提交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用银行转帐形式(电汇等)提交,应符合下列规定:
开户银行:电白县农联社南海社
收款人:茂名市茂港区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80020000000955199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一个工作日递交到本中心帐户,投标人须保留转帐单为证,开标会现场不接受现金或其它形式的投标保证金。
18.3出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采购人将视为不响应采购文件而予以拒绝。
18.4 投标保证金退还,按如下有关规定执行:
(1)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定标后五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退还。
(2)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供应商和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后,本中心收到验收报告后十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3)在投标有效期内不能确定中标人的,在投标有效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退回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8.5 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
(2)中标供应商以他人名义谈判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的。
19、凡参加本次报价的供应商一律视为接收上述报价商须知的1-18项。否则,我中心将不予接收报价。
20、投标、开标事宜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0年8月5日上午10:20前(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0年8月 5日上午10:3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茂港区海城二路区府大楼336室(茂名市茂港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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