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0.0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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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0.07.20 |
地 区: | 丽水市 |
内 容: | 内容: 32寸电视机39台,42寸电视机1台 |
关键词: | 电视机 |
经丽水市政府采购办审批,现由我所自行对电视机项目进行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本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价采购。
1.采购项目:电视机
2.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3.项目内容: 32寸电视机39台,42寸电视机1台;▲采购预算指导价(最高限价):合计壹拾贰万元整(¥120000);
4.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5参加本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6注册资金50万(含)元以上;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询价文件(报名)
6.1时间:2010年7月16日-7月20日每天8:30-11:30,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6.2地点:丽水市看守所;
6.3联系人***
6.4联系电话***
6.5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询价文件免费(电子文件)。
7.资格审查:资格采用后审制,接受供应商报名不表明已获取参询资格,在询价前通过资格审查才具有参询资格。
8.报价文件评定时间:2010年7月23日16:30(北京时间)
9.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10年7月23日16:00(北京时间)
10.报价文件评定地点:丽水市看守所(丽水市城西叶塘下19号)。
11.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
地址:***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