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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岗街、琶洲街片区20层以上高层建筑物光亮工程;海珠区新港街、江海街片区20层以上高层建筑物光亮工程;海珠区南洲街、凤阳街片区20层以上高层建筑物光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10.07.09 标签: 广东省招标 广州市招标 施工招标招标 街招标 
加入日期:2010.07.09
截止日期:2010.07.12
招标业主: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和园林绿化局
招标代理:广东达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区:广州市
内 容:预计发包价约2500万元。
关键词: 施工招标 街
 
招标公告正文
1.根据穗发改城[2010]92号文件的批准,海珠区赤岗街、琶洲街片区20层以上高层建筑物光亮工程;海珠区新港街、江海街片区20层以上高层建筑物光亮工程;海珠区南洲街、凤阳街片区20层以上高层建筑物光亮工程施工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和园林绿化局作为该项目的建设单位,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邀请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项目概况:本工程项目主要对海珠区赤岗街、琶洲街片区、新港街、江海街片区和南洲街、凤阳街片区20层以上高层建筑物进行光亮工程改造施工,具体范围以本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预计发包价约2500万元。
2.2招标内容:本工程项目主要对海珠区赤岗街、琶洲街片区、新港街、江海街片区和南洲街、凤阳街片区20层以上高层建筑物进行光亮工程改造施工,具体内容以本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2.3预计总发包价:约2500万元。
2.4 工程建设地点为:广州市海珠区赤岗街、琶洲街片区、新港街、江海街片区和南洲街、凤阳街片区。
2.5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0年   月   日,施工总工期约为40个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标准,必须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3.投标邀请函公示信息时间为:2010年7月9日至2010年7月12日   
4.被邀请单位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资料时间:
2010年7月 13日至2010年7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16:00(地址:***
5. 投标人合格条件:
5.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5.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5.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5.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或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一级(或以上)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一级级别资质;
5.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
(1)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
(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5.6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5.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8项目负责人***
6.同意参加的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递交资格审查资料,资格审查资料包括:法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
7、投标单位可以就本投标邀请函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本次招标的招标监督机构署名投诉。
8、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和                      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附件一、邀请投标单位名单
附件二、投标确认函
附件三、投标申请人声明
附件四、招标方案
建设单位: 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和园林绿化局
地    址: 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龙骧大街2号
联 系 人:曾小姐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广东达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珠江新城金碧华府C2栋201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日    期: 2010年7月5日

附件一
邀请投标单位名单
序号
邀请单位名称
1
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2
广州工程总承包集团有限公司
3
广州市市政集团有限公司
4
广州市建筑机械施工有限公司
5
广州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6
广州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7
广州市机电安装有限公司
8
广州协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9
广州市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10
广州市市政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
11
广州市第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12
广东省第四建筑工程公司
13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14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5
中建三局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16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17
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18
汕头市建安(集团)公司
19
中建三局东方装饰设计工程公司
20
广州市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附件二
投标确认函
 
致招标单位: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和园林绿化局
我单位已收到贵单位发出海珠区赤岗街、琶洲街片区20层以上高层建筑物光亮工程;海珠区新港街、江海街片区20层以上高层建筑物光亮工程和南洲街、凤阳街片区20层以上高层建筑物光亮工程施工总承包投标邀请函,现我单位确认同意参加本项目投标,我们保证所有提交的资料是真实可靠的,并为提交的资料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我单位提供的报名资料不符合贵单位该工程所需要求,我公司理解招标单位有权拒绝任何申请,而无需由招标单位承担任何责任。
如若我单位成为该工程的正式投标人,我单位承诺:在 3 个日历天内完成投标备标工作,不因此影响本项目招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并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如若我单位中标,我方承诺保证不卖标、不分包或转包给其它单位,全部工程项目由我单位严格按照业主要求进行施工并保质保量按时完成该工程任务。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日    期:

附件三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海珠区赤岗街、琶洲街片区20层以上高层建筑物光亮工程;海珠区新港街、江海街片区20层以上高层建筑物光亮工程和南洲街、凤阳街片区20层以上高层建筑物光亮工程施工总承包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一切信息都是真实的、在有效期内的。
二、在报名前,本公司及拟担任本工程负责人***
三、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有关成员行贿。
四、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附件四
海珠区海珠区赤岗街、琶洲街片区20层以上高层建筑物光亮工程;海珠区新港街、江海街片区20层以上高层建筑物光亮工程和南洲街、凤阳街片区20层以上高层建筑物光亮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方案
我区海珠区迎亚运环境整治工程海珠区赤岗街、琶洲街片区20层以上高层建筑物光亮工程;海珠区新港街、江海街片区20层以上高层建筑物光亮工程和南洲街、凤阳街片区20层以上高层建筑物光亮工程施工总承包” ,是《广州2010年亚运会城市基础设施与环境面貌大变工程建设实施计划》的重点项目,工期紧、任务重、要求高。为了配合加快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的组织实施,确保在有限的时间内公平、公正、公开,高效的完成招标工作,现拟制定以下招标工作方案。
一、        招标方式
为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确保按市要求在2010年 月 日前完成工程项目建设。同时根据市五部委《关于加强亚运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管理服务的若干意见》(穗建筑[2009]781号)要求,考虑到工程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按常规的公开招标方式难以达到要求。因此,本次海珠区迎亚运中轴线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赤岗塔、琶洲塔光亮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拟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和程序确定施工单位,以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为平台,公开透明的进行招标工作。
二、        邀请招标对象
由于本次海珠区赤岗街、琶洲街片区20层以上高层建筑物光亮工程;海珠区新港街、江海街片区20层以上高层建筑物光亮工程和南洲街、凤阳街片区20层以上高层建筑物光亮工程施工总承包的内容:赤岗街、琶洲街片区;新港街;江海街片区和南洲街;凤阳街片区光亮改造工程的施工。为确保工程质量,从广州市建设委员会推荐的35家施工企业(“关于公布亚运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和检测推荐企业名单的通知”穗建筑【2009】836号)中选出具备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或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一级(或以上)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级别资质的  家企业作为投标邀请单位。(名单见附件1)。
三、邀标备案和公开信息
    评标办法
按市五部委《关于加强亚运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管理服务的若干意见》(穗建筑[2009]781号)要求:“所有邀请招标的工程项目应报综合协调小组备案,公开邀请招标信息,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社会的监督。”本次邀请招标备案和公开信息如下:
备案方式: 本项目采用事前备案,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作为平台,分以下三个阶段公开发布信息:
    1.报招标申请后:发布本次邀请招标工作方案,介绍工程规模概况和本次邀请招标的范围。说明各投标单位需提交资料的内容和递交时间,及发放招标文件的时间(见招标文件)。
    2.发招标文件后:召开招标答疑会,发布招标答疑会议纪要。
    3.开标后:送区招标办备案和办理中标通知书。
一、        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中标法,不要求编制技术标书,只编制经济标书。采用以下定标方式:
采用合理低价评标办法,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公布最高、最低招标控制价(最高招标控制价由招标人委托造价咨询单位编制,最低投标限价是在最高招标控制价的基础上下浮5%),投标文件不需要编制技术标,在最高招标控制价和最低招标控制价范围内(含最高招标控制价和最低招标控制价),开启全部总报价后,通过符合性检查的投标文件中报价且在最高招标控制价和最低招标控制价范围内(含最高、最低招标控制价),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即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低报价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低者报价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报价相同且为最低价或次低价时,则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列顺序。当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时,则依次选择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单位,依此类推。
当所有中标候选人均放弃投标时,则该项目依法重新招标。
(具体定标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本方案未列明处按广州市有关招投标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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