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秀山县官舟乡五星村等7个县级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已由重庆市国土局以渝国土整备【2009】142号、【2010】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土地开发整理收购储备中心。资金来源:招商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共7个标段,标段位于秀山县,各标段名称及概况如下:
标段
工程名称
项目工期
实施规模(公顷)
1
秀山县官舟乡五星村(喻家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6个月
63.25
2
秀山县宋农乡中山村(十字路)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6个月
62.67
3
秀山县宋农乡坪坝等(2)个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6个月
122.36
4
秀山县石耶镇鱼梁村(平东坝)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6个月
91.05
5
秀山县官庄镇雅都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6个月
133.83
6
秀山县龙池镇美萃村(凉水井)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6个月
75.81
7
秀山县平凯镇晓较等(2)个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6个月
102.78
2.2工程施工招标范围:土地平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及其他工程等。
3.申请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1 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贰级或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3.1.2 具有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1.3 具有满足本工程需要的项目管理班子且班子任一成员未承担在建土地整理项目。
3.1.4 项目管理班子(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3.1.5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3.1.6 具有举债400万元的能力。
3.1.7 投标人近三年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工程合同额400万元以上且验收合格的土地开发整理工程。
3.1.8 招标人在市国土房管局、检察院及相关部门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凡自2006年1月1日以来有不良记录的投标人,不能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申请人均可就上述合同包中的2个合同标段投标,若申请人在某个标段中重复报名,则取消该标段的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6月28日至2010年7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 持单位介绍信、有效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必须是本公司拟派该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领取时间电话另行通知。
4.3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
5.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土地开发整理收购储备中心
联 系 人:周主任
电 话:(023)76864770
传 真:(023)76864050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智聚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地 址:重庆渝北区加州一号29楼15号
联 系 人:徐老师
电 话:(023)65403511
传 真:(023)65417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