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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盐城登瀛支行室内外装饰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10.06.28 标签: 江苏省招标 装饰 施工招标招标 银行招标 
加入日期:2010.06.28
截止日期:2010.07.05
招标业主: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盐城市工程建设监理中心有限公司
地 区:江苏省
内 容:工程规模:室内外装饰工程总造价约人民币110万元。
关键词: 装饰 施工招标 银行
 
招标公告正文

一、江苏银行盐城登瀛支行室内外装饰工程已经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为自筹,并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江苏银行盐城登瀛支行室内外装饰工程施工项目的投标报名。
二、盐城市工程建设监理中心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盐城市盐马路16号。
2、工程规模:室内外装饰工程总造价约人民币110万元。
3、质量标准:合格;质量目标:达到市优评定标准。
4、计划开工时间:2010年7月份。
四、本次招标项目共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江苏银行盐城登瀛支行室内外装饰工程的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五、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项目经理资质和要求:投标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且从本工程投标报名截止之日始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须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并具备二级及以上资质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投标报名时应提供(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或装饰装修工程)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
3、授权委托代理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部人员(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4、项目经理业绩:投标项目经理在2007年1月1日(以施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以后承建过单项合同额在70万元(含70万元)以上的金融系统室内外装饰工程且质量获合格及以上等级的施工业绩(上述业绩非投标人承接的,不予认可)。
5、招标人谢绝联合体投标,并杜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报名结束后如在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将取消其报名、入围、中标资格。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其他的单位和个人挂靠施工的,可以立即无条件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对招标人的损失,由投标人加倍赔偿。
6、外省(直辖市、自治区)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将江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验资格(质)手续原件放入一号标书的封袋内,并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如未递交者,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书处理。
六、本工程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办法;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附件)。
七、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工程投标报名的申请人,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标明联系电话,手机和传真)于2010年6月28日16:00时至2010年7月5日16:00时前(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盐城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盐城市工程建设监理中心有限公司服务窗口(盐城市鹿鸣东路6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人:刘训芬;联系电话***
八、报名单位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九、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十、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

附:《江苏银行盐城登瀛支行室内外装饰工程评标办法》

招标人(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王建生                联系人***
联系电话:15962086699        联系电话***
地址:盐城市解放北路49号      地址:***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五日

附件:
江苏银行盐城登瀛支行室内外装饰工程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报价、质量和工期承诺、施工组织设计(含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辨)等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高低产生3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中推荐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一、资格审查:
1、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3、房屋建筑工程或装饰装修工程专业的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原件(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原件)。4、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B类)。5、授权委托代理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部人员(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二、开、清标情况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开、清标过程中发现的情况予以评审,被认定为废标的不能进入下阶段评审。
三、评标基准价确定:
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为经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乘以94%。
四、参加详细评审投标人确定:
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且投标报价不低于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的数量不多于7家(含7家)时,所有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参与详细评审;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且投标报价不低于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的数量多于7家时,从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报价中由低到高选择7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参与详细评审,其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再参与详细评审。
五、详细评审:
(一)投标报价 70分
1、有效投标报价:
1.1、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的要求。
1.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成本价。
1.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高于招标控制价。
1.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
2、报价分计算
2.1、参与详细评审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最低的得70分。
2.2、参加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与最低有效投标报价相比,每上浮1%扣0.3分,从70分扣起;不足1%时按插入法计算。
3、扣分约定:
3.1、评标委员会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随机抽取不少10%且不少于10项的清单项目进行重点评审(分部分项少于10项的,全部清单项进行重点评审)。
3.2、投标人的主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超出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30%的,每发生一项扣0.1分,最多扣0.4分。
(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确定:取参与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相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3.3、措施项目费用总金额超过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30%的,扣0.3分。
(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确定:取参与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相应措施项目费总金额的算术平均值。)
3.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综合单价计算表和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必须与工程量清单完全一致,如有一项不一致,扣0.1分(累计不超过1分);单位工程编号错误扣0.2分。
3.5、每项分部分项工程量必须报综合单价,如有一项漏报,扣0.2分(累计不超过1分)。
(二)质量与工期承诺 10分
基本分10分。
承诺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及工期要求,得基本分。不承诺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或工期要求按废标处理。
(三)施工组织设计(含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辨) 20分
1、施工组织设计 18分
施工组织设计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标志要求,对违反者作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评审得分区间为17~18分,以0.01分为一个记分单位,依据本工程的评标规则进行计分、汇总。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必须具备如下几项内容(但不限于):
(1)项目总述;
(2)施工组织结构,施工管理人员配备(不得涉及单位名称、具体人员姓名等);
(3)劳动力配置、安排计划及保障措施;
(4)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加工设备、检测设备配置及材料进场计划;
(5)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针对本工程施工时不停止办公和营业的特殊情况分别论述主要分部分项的施工方案、工艺方法及质量保证措施;本工程重点、难点部位施工处理方法);
(6)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
(7)施工总进度计划安排及工期保证措施;
(8)现场平面布置;
(9)环境保护措施;
(10)安全及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11)季节性施工措施;
(12)现场构件、组件、成品及半成品保护措施;
(13)与业主及其它专业承包单位的协调配合方案;
(14)后期服务计划。
2、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 2分
各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在接到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接受评标委员会要求其陈述及答辨测试。项目经理参加了开标会议同时在接到通知后能够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并参与测试的投标人,方可得基本分1.5分。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辨测试进行综合评分,得分范围为0—0.5分,得分计入总分。项目经理未参加开标会议或在接到通知后未能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并参与测试的投标人,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辨项均不得分。
六、其它
1、投标人和项目经理有违反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管理法规的不良行为,被查处并经市招标办记录在案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相关规定扣分。
2、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3、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廉政准入规定》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废标处置。
4、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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