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0.0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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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0.06.07 |
招标业主: | 龙海市公安局 |
招标代理: | 福建科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龙海市 |
内 容: | 工程建设规模:建筑物占地面积388 m2,总建筑面积1071.72m2,其中业务用房830 m2,其他辅助配套用房241.72m2。为三层框架结构。本次招标工程预算总造价(即招标最高控制价)为:1547870元; |
关键词: | 施工招标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海市公安局隆教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工程已由龙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龙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龙海市公安局隆教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的批复(龙发改投资[2009]28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龙海市公安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多渠道筹措解决 ,招标人为龙海市公安局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科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龙海市隆教派出所院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建筑物占地面积388 m2,总建筑面积1071.72m2,其中业务用房830 m2,其他辅助配套用房241.72m2。为三层框架结构。本次招标工程预算总造价(即招标最高控制价)为:1547870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龙海市公安局隆教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2.4. 工期要求:19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6.2. 设计单位: 厦门师达建筑设计院 ;
2.6.3. 代建单位: / ;
2.6.4. 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施工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等级为二级或二级以上,且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岗位注册证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由本公司承诺无在建证明;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建造师(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3.7. 外来驻漳建筑业企业必须持有有效的《外来驻漳建筑业企业备案登记证明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6月1日至2010年6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时30分至 11时30分,下午 15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科信公司代表处)或福建科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市胜利东路丹霞华庭504室)办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0年6月24日下午17:00时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或电汇的形式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号(投标人自己需考虑银行之间汇款所需的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能按时到达指定的账号,以款项到达指定账号的时间为准,转账单上需注明工程名称、用途及投标单位名称)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叁 万元(¥ 30000 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6月25日上午9时00分,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龙海市公安局 ;
地址:***
电话: 13607567729 ,传真:***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科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 0596—2931393 传真:***
联系人***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龙海市公安局
账户名称:龙海市兴业银行
账 号:1620 2010 0100 0232 79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