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闽联审榕招[2010]0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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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0.05.28 |
截止日期: | 2010.06.04 |
招标业主: | 连江县敖江南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
招标代理: | 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连江县 |
内 容: | 建设规模:投资规模约3587万元,全长1425米、宽42米,道路等级为城市II级主干道; |
关键词: | 监理 国道 路 |
(招标编号:闽联审榕招[2010]015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江县敖江南路(南江滨至104国道段)工程施工监理已由连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连发改基建[2008]13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江县敖江南路工程建设指挥部,招标人为连江县敖江南路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招标工程项目范围:市政道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主要工程内容包括路面、排水管道、电力管道、通信管道、交通设施、路灯景观等配套设施施工,具体内容根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2 建设规模:投资规模约3587万元,全长1425米、宽42米,道路等级为城市II级主干道;
2.3 项目总投资:约3587万元;
2.4 结构类型:沥青路面;
2.5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6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县财政统筹解决,已到位;
2.7 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具备施工条件;
2.8 工程建设地点:起于南江滨路,终于104国道;
2.9监理服务期: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
2.10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基本资格条件:
3.1.1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甲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1.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无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3.1.4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总监“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3.1.4.1投标人近3年来至少完成1项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监理过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
3.1.4.2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3年来至少完成1项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担任过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3.1.4.3 “近3年”是指: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3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同类、同等或以上”是指: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中关于工程类别及等级的相关规定执行。
3.1.5投标申请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1.6监理企业和拟派项目监理部人员没有存在《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文件规定的严重违法违规的法人和自然人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3.1.7根据《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榕建筑[2007]92号)的规定,监理企业和项目监理部人员未处在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警示期内;
3.1.8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以外的投标人,应根据榕建筑[2007]110号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其拟派驻的总监理工程师从企业登记备案的在榕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
3.2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规定提交不低于人民币壹万贰仟元(¥12000元)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3.3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合格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4. 已购买招标文件(含图纸)。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申请人可从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地址:***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人民币50元,招标图纸每份售价为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无记名方式,不需要提供任何证明材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 6 月 13 日9时30分,地点为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持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等到场核验登记,并出示购买招标文件票据原件核验。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本招标项目采用随机抽取法的评标办法。
7、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7.1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2监理服务费用:施工监理服务费按福建省发改委、建设厅闽价房[2007]273号文取费标准的65%计取,招标人公布的施工监理服务费为58.90万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江县敖江南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连江县傲江景城A17-04#
电 话:0591-26162366 传真:***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北面13层
电 话: 0591-87819706 传真:***
邮编:350003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连江支行;
帐户名称:连江县敖江南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帐 号:100032906700010001。
用 途(可简写):连江县敖江南路(南江滨至104国道段)工程施工监理投标保证金
交易中心名称: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 址:连江县凤城镇文明东路33号建设局大楼2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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