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0.05.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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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0.06.01 |
招标业主: | 苍山县文化活动中心工程建设指挥部 |
招标代理: | 临沂远大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苍山县 |
内 容: | 第一包:电线电缆(约15000米,详细内容见采购文件) 第二包:屋面虹吸系统(面积约7000平方米,8套,详细内容见采购文件) 第三包:水电工程材料(塑料给水管、弯头、三通、阀门等,详细内容见采购文件) |
关键词: | 电缆 |
苍山县文化活动中心电线电缆、屋面虹吸系统、水电工程材料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苍山县文化活动中心电线电缆、屋面虹吸系统、水电工程材料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临沂远大招标有限公司受苍山县文化活动中心工程建设指挥部的委托,就其苍山县文化活动中心电线电缆、屋面虹吸系统、水电工程材料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人
单位名称:苍山县文化活动中心工程建设指挥部
二、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临沂远大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临沂市分行市中支行
账户名称:临沂远大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868201040011939
三、项目说明
采购项目名称:苍山县文化活动中心电线电缆、屋面虹吸系统、水电工程材料
采购项目内容:
第一包:电线电缆(约15000米,详细内容见采购文件)
第二包:屋面虹吸系统(面积约7000平方米,8套,详细内容见采购文件)
第三包:水电工程材料(塑料给水管、弯头、三通、阀门等,详细内容见采购文件)
四、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其它组织,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工商注册金不低于人民币30万元,若供应商所投产品不是供应商自身所生产的,则供应商必须具有生产制造商为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或供应商本身就是该产品的代理商/经销商。
2.供应商自2006年1月1日起至采购公告发布之日(以合同签署之日计)须具有至少于3个已独立完成的供货项目业绩,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人员培训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属合法供应商,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5.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报价,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1.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2010年5 月24日至2010年6 月1日,每天8:00至11:30、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临沂市陶然路146号
3.售价:150元/套,售后不退(如欲邮购需另加邮费50元汇至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等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踏勘现场:供应商自行踏勘本项目现场。
七、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和地点:2010年6月2日9:00时,采购代理机构在苍山县文化活动中心工程建设指挥部会议室接收报价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八、报价截止时间:2010年6月2日9:00时。
九、竞争性谈判时间、地点:采购代理机构于2010年6月2日9:00在苍山县文化活动中心工程建设指挥部会议室举行竞争性谈判会议仪式。
十、供应商欲参加本项目的报价,请与采购代理机构取得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