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宜县采公〔2010〕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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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0.05.18 |
截止日期: | 2010.05.25 |
地 区: | 宜宾县 |
内 容: |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经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告原件备查),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有经年检合格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二级及以上批发资质)。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提供图书为正版、正品图书,网点清晰,角度准确,不出重影,差错率低于0.5/10000,其它参数达到国家标准。若中标后不能按投标文件所做承诺供货或发现假冒伪劣图书,采购单位将终止合同并扣除全部保证金,并在政府采购网上通报。 等 |
关键词: | 图书 招标 教学 |
预审公告标题: 关于采购一批教学用图书征求意见的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2010年6月宜宾县教学用图书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 宜县采公〔2010〕11号 公告发布时间: 2010年5月18日18时21分
行政区划: 宜宾市-宜宾县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 购 人: 采购包个数: 1
委托招标单位/
采购中介结构名称: 中介机构编号:
更正公告: 无
采购内容: 宜宾县政府采购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经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告原件备查),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有经年检合格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二级及以上批发资质)。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提供图书为正版、正品图书,网点清晰,角度准确,不出重影,差错率低于0.5/10000,其它参数达到国家标准。若中标后不能按投标文件所做承诺供货或发现假冒伪劣图书,采购单位将终止合同并扣除全部保证金,并在政府采购网上通报。
(三)有履行本次政府采购的专业技术能力,有销售本次采购货物的资格、资质、许可,有能力提供所采购之货物。按采购书目(含样书)能达到85%及其以上的品种配齐率,配齐率低于85%的供应商无投标资格。
1、一套书要全部配齐才算一个品种,供应商能提供 1套的复本数即为“1”,能提供2套的复本数即为“2”,其余以此类推,直至满足采购需求;不能成套配置的图书复本数为“0”。
2、配齐率=〈第一套书所能供给的复本数+第二套书所能供给的复本数……+最后一套书所能供给的复本数〉÷复本数需求总和。
(四)有固定的送货人员和送货工具,能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将所采购货物安全、无损的送到采购单位。
(五)投标产品售后服务由供应商负责的,应有专门从事售后服务的征求用户意见等人员,保证让宜宾县政府采购单位满意;投标产品售后服务由出版商负责的,供应商应协助采购单位解决好售后服务中出现的问题。
(六)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在投标时需提供近三个月交纳税收和社保费的原始票据备查)。
(七)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法或违规行为。近三年在图书经营中无新闻出版部门处罚记录(如有被处罚记录者参与投标,一经发现并核定,将收缴全部投标保证金)。
其余请点击附件予以下载
申请人资格:
公示截至时间: 2010年5月25日17时0分
报名地点:
联系人/联系方式: 宜宾县政府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831—6610576;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