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BNJ100378-02S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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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0.05.10 |
截止日期: | 2010.05.14 |
招标业主: | 南京玄武城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南京市 |
内 容: | 工程合同估算价:600.00万元 |
关键词: | 改造工程 街 |
标段编号: BNJ100378-02SG
南京玄武城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岗子村63号、板仓街49号、南十里长沟主流玄武段清淤等改造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建综字【2009】963号、宁建综字【2010】15号、宁建综字【2010】16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政,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河道清淤
2、工程地点:岗子村63号、板仓街49号、南十里长沟主流玄武段
3、工程类型:一般工程
4、建设内容:施工类;
5、结构类型:其他
6、工期要求:3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600.00万元
8、招标内容:其他工程;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河道清淤出新改造
10、工程规模: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方法:
投标申请人可持《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到指定地点报名,同时也可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指定地点和网上同时投标报名的时间:自2010年5月10日至 2010年5月14日止,上午08:30分至11:30分;下午02:00分至05:00分,在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处)处受理报名,最后一天可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路183号2楼报名处)受理报名。
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内容不一致,则以书面为准。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为: 800元
五、资格审查方法: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加可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中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0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后承担过工程造价约6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河道清淤工程。
(2)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项目经理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0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后承担过工程造价约6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河道清淤工程。
六、其他:
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2、拟参加本工程投标的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项目;
3、本工程没有对企业资质和项目经理资质提高等级的要求;
4、本工程如设最高限价,将于投标截止日前15日书面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5、资格审查过程中涉及到本市的企业信誉、业绩方面的情况,以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数据库中的业绩为准(该部分业绩材料企业可不再提供原件),外地企业以原件为准。公证件视为复印件。
6、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且该中标项目须为进入有形市场的项目。
7、开标时,本工程各潜在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准时参加;
8、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招标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9、本工程的评分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0、中标人中标后需缴纳中标价的15%的履约保证金。
11、如果中标人的中标价低于所有有效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5%及以上时,向招标人提供差额履约保证金,差额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与中标人的中标价的差额。
12、中标人在中标公示结束3日内须向招标人指定的帐户提交履约保证金和差额保证金,在招标人确认履约保证金和差额保证金已经到帐后,中标人才能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履约保证金和差额保证金可采用以下方式:银行本票、转帐支票、银行汇票、电汇。退还时间及方式为竣工验收合格后7日内退清全部款项(不计利息)。
13、如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不递交履约保证金及差额保证金,将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4、非招标人原因,工期每延误一天,扣中标人10000元罚款。中标人须承诺工程移交养护验收工作必须一次通过,否则按照合同价的5%罚款,导致河道2010年不能安全渡讯的,按照合同价的10%罚款。
15、本工程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16、本工程招投标过程全面采用网上招投标系统;没有加密锁的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日期之前办理好加密锁,并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招标文件在网上购买后自行下载。
17、企业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可兼得。
七、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八、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0-5-10 8:30到 2010-5-14 17:00为止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南京玄武城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人地址: 代理机构地址:***
招标人邮编: 代理机构邮编: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
招标人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人***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施工类企业到广州路185号市建委基建处办理信息登记,联系电话:025-83737945;监理类、设备材料类等其他企业到广州路183号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部办理信息登记,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