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2010XJ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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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0.04.24 |
截止日期: | 2010.04.26 |
招标代理: | 南通市政府采购中心 |
地 区: | 南通市 |
内 容: | 询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2、根据南通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新供应商登记暨征集政府采购会员供应商的公告》已进行登记并成为会员供应商;(点击注册) |
关键词: | 家具 |
编号:2010XJ031
南通市政府采购中心(下称采购中心)对下列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参加。
一、项目内容:、
序 号 |
项目 |
品牌 规格 配置 |
数量 |
限价 (万元) |
1 |
密集架 |
5*0.56*2.4(M) |
20组 |
|
注:有限价标注的,报价时不得突破,否则作为无效响应。
二、询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2、根据南通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新供应商登记暨征集政府采购会员供应商的公告》已进行登记并成为会员供应商;(点击注册)
3、不得提供假冒伪劣产品,违者将按规定给予处罚;
4、本项目要求投标供应商注册资本应达到(生产企业大于等于500万元,经销商大于等于50万元);投标供应商必须是获得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具有法人资格的内资企业,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能力;投标人有能力在江苏省长期服务,并提供相关承诺及服务计划;生产企业、经销企业必须通过ISO9001,ISO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三、询价需携带的证明材料
1、成为南通市政府采购会员供应商的证明材料或2010年度南通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证;
2、填写《南通市政府采购中心询价采购报价单》(含相关表)(点击下载),密封加盖单位公章;
3、报价时,如有节能产品的请提供佐证材料;
4、售后服务承诺书;
5、供应商必须对所提供的产品实行“三包”:包退、包换、包修,并进行必要的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在合理使用情况下,确保所提供的产品保持 五 年的正常状态,免费提供五年质保。
6、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产品说明、结构图、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供货时间、销售清单等
四、入围办法
符合以上条件的供应商均可入围。如供应商对照以上条件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询价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成交原则
1、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
2、询价报价为项目的总价,不得将项目拆分或选择性报价;
3、如投标产品列入国家《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评审时对其投标价格给予3%的价格扣除;部分列入的,视占比情况,按比例给予价格扣除。投标人的价格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最终价格=投标报价-投标报价×节能产品占比×3%
4、满足公告规定的供货时间要求。
六、投标保证金
1、成交供应商现场需缴纳保证金为3000元。携带2010年度南通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证的,不再另行交纳。未按时提交保证金的,视为放弃。
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
3、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采购中心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有权收取其全额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4、成交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采购中心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有权收取其全额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5、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如不履约,且在规定供货期内不通知本中心,将每天扣以总价款1%的违约金。成交供应商在签定供需合同后,务必于5月10日前制作完毕并免费送货上门(供需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每延误一天扣总价款2‰的违约金。
6.质量保证金:货物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先支付3%的质量保证金,然后货款一次性付清。
七、时间、地点和联系人***
1、询价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开始时间:2010年4月26日14:30
特别提醒:询价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南通市政府采购中心询价采购报价单》(含相关表)不密封的,概不接收。
2、询价地点:南通市跃龙路38号国际大厦3楼318室
3、询价联系人:汤谱春 电话:***
八、询价结果无异议的,当场发放《成交通知书》,并在南通政府采购网公开。请成交供应商与采购单位联系人***
九、合同签订与见证
1、成交供应商和采购单位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及时签订合同。签订的采购合同一式四份(采购单位、供应商、财政局采购处、采购中心各一份)。所签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单位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自采购合同签订后的5个工作日内,请采购单位将合同文本和《南通市政府采购合同见证单(含相关说明材料)》(??采购中心进行见证。见证后其中一份送财政局采购处备案。
3、经见证后的合同,成交供应商方可履约,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验收与付款
1、采购单位按合同约定积极配合成交供应商履约,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必要时邀请质检等部门共同参与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合格的作为支付款项的依据。
2、款项由采购单位按合同约定和验收合格报告,并按相关支付规定直接支付。
十一、请采购单位在验收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到南通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下载“南通市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履约情况反馈表”送采购中心。
十二、请成交供应商在验收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到南通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下载“南通市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单位履约情况反馈表”送采购中心。
十三、询价费用
1、供应商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询价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采购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采购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