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20100422C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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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0.04.22 |
截止日期: | 2010.04.27 |
招标业主: | 新津县兴义镇人民政府 |
地 区: | 新津县 |
内 容: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新津县兴义镇2009农业科技推广示范道路工程,包括5条道路长,其中生产便道1条,路线设计长度764.116m,路面采用炉渣路面,路面宽4.5米;道路2长度为481.662m,道路3长度为876.284m;道路4长度为301.149m;道路5长度为273.668m,路面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路基宽度为4.0米;5条道路均为园区道路,设计车速为20KM/H,道路交通等级均为轻型交通,路面设计年限30年。 |
关键词: | 施工招标 农业 |
项目编号 20100422C0 所属地区 成都
项目名称 2009农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兴义镇蔬菜畅通大道工程)施工(第二次)
发布时间 2010年04月22日 截止时间 2010年04月27日15时
2009农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兴义镇蔬菜畅通大道工程)施工(第二次)
比选公告
一、本项目经新津发展改革和经济局以文号:新发改核准[2010]20号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201023。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新津县兴义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 2009农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兴义镇蔬菜畅通大道工程)(第二次)
建设地点 新津县兴义镇
实施时间 建设工期:30个日历天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新津县兴义镇2009农业科技推广示范道路工程,包括5条道路长,其中生产便道1条,路线设计长度764.116m,路面采用炉渣路面,路面宽4.5米;道路2长度为481.662m,道路3长度为876.284m;道路4长度为301.149m;道路5长度为273.668m,路面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路基宽度为4.0米;5条道路均为园区道路,设计车速为20KM/H,道路交通等级均为轻型交通,路面设计年限30年。
建设资金 资金来源为项目业主按国家有关法规筹集,已落实
其他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 2009农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施工(兴义镇蔬菜畅通大道工程)(第二次)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资质。
(3)其他要求:
1、比选申请人2006年至今至少完成2个类似工程业绩(2006年至今至少完成过10公里(累加)四级及以上公路的施工);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能力;3、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道桥专业二级及以上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报名时需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5、比选申请人2006-2008年三年经营无亏损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0年04月22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0年04月27日15时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新津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津支行
账 号:845 285 722 808 091 001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 报价方式 报价要求 最高限价 比选保证金 备注
施工1 D.被确定为比选被邀请人后报价 / / 6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六、随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2010年04月28日10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新津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从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选择3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新津县兴义镇人民政府
地 址:***
邮 编:611430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