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XFZFCG-201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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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0.04.13 |
截止日期: | 2010.04.16 |
招标业主: | 咸丰县水利局 |
地 区: | 咸丰县 |
内 容: | 项目投资规模:12.92万元 |
关键词: | 水厂 |
依据咸丰县财政局咸财采计[2010]107号计划函要求,我中心受咸丰县水利局的委托,就该局朝阳水厂改造管理房装修项目采用议标方式招标。欢迎具备资质条件的企业前来参加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XFZFCG-2010-14
二、项目名称:朝阳水厂改造管理房装修。
三、项目内容:
房屋装修(装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方式:议标。
五、项目投资规模:12.92万元。
六、投标方必须具备的条件:
1、投标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招标方的有关规定,具有良好的资金状况和信誉,业绩突出,重合同,守信用,并承担投标应履行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报名时须携带如下证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7)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及公司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8)投标企业、建造师、项目经理三级以上(含三级)证书及安全员的安全证书。
(9)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施
工企业复印件。
(10)施工企业“五大员”证书复印件。
以上报名资料全部加盖公章(鲜章)。
七、报名时间(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0年4月16日(上班时间)。
八、报名地点:
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楚蜀大道国税大楼十三楼)。
九、招标文件售价:
200.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十、投标前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现金)。
十一、开标时间:
2010年4月20日上午9:30时。
十二、开标地点:
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楚蜀大道国税大楼十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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