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0.0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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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业主: | 乌海市水务局 |
招标代理: | 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 区: | 乌海市 |
内 容: | 工程规模:110国道至人民路段,砌筑钢筋混凝土泄洪槽,铺设HDPE复合土工模。 |
乌海市海勃湾区甘德尔河(纳仁河)改造工程湖区防渗衬砌(Ⅱ期)工程,经乌海市发改委批准建设。现对本工程土建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工程名称:甘德尔河(纳仁河)改造工程湖区防渗衬砌(Ⅱ期)工程施工
2、建设地点:乌海市海勃湾区甘德尔河(南河槽)
3、工程规模:110国道至人民路段,砌筑钢筋混凝土泄洪槽,铺设HDPE复合土工模。
4、资金来源:自筹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招标范围:110国道至人民路段,砌筑钢筋混凝土泄洪槽,铺设HDPE复合土工模。
7、 施工工期:计划2010年4月—2010年7月。
8、工程质量要求:符合《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及相关验收规范,并达到乌海市市级优质工程标准。
9、施工工地标准:乌海市市级安全文明工地。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经营的独立法人以及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或相应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企业及项目经理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本工程施工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准予投标。
投标申请人可从乌海市滨河新区奥体中心西门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处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投标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须提供单位任命的红头文件﹚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安全员证书及其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等相关证件复印件一份(盖单位红章)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时间为每天8:30—12:00,15:30—18:00。
四、本公告如有变更,将在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信息。
五、内蒙古自治区以外的企业须持有自治区建设厅的资质备案登记证书。乌海市境外的企业须持有乌海市建委的资质备案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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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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