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0624-0917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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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0.03.29 |
招标业主: | 石狮市规划建设局 |
招标代理: |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
地 区: | 石狮市 |
内 容: | 占地面积为27103㎡。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应达到近期2010年为2.5万吨/日。污水处理厂区部分概算约为 4896 万元。 |
关键词: | 污水处理厂 |
招标编号:0624-09170630
1.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受石狮市规划建设局委托代理石狮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工程(一期)BOT项目招标(招标编号:0624-09170630),项目已经石狮市人民政府批准即将投入实施。现决定通过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项目实施人。
2. 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本招标项目建设规模:石狮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工程(一期)BOT项目位于石狮城区北部的的共富路与沿海大通道交叉口的西北侧,占地面积为27103㎡。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应达到近期2010年为2.5万吨/日。污水处理厂区部分概算约为 4896 万元。
2.2招标内容:通过本次招标确定的中标人应在石狮市专门组建的承建本项目的项目公司,由地方政府和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权协议,由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内负责项目的融资、建设、经营、管理并获得投资回报,在特许经营期满后,项目公司将特许项目的财产(须保证全部设施保持正常运行)无偿地移交给地方政府。
2.3特许经营期为30年(含建设期),从特许经营权协议签订之日开始计算。
3.凡具有适合本项目融资能力的中国境内或境外依法注册的法人单位均可参加本项目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合格投标人资格如下:
4.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至时间前将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的项目资本金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汇达招标人指定的账户;
4.2至少有一项自2004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过“同类项目”;(同类项目是指:2004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日处理污水2.5万吨及以上(以项目合同标注的日处理污水量为准)的污水处理项目的建设(已竣工验收)并正式投产运营)。
4.3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 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10年3月29日起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报名地点: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地址:***
招标人:石狮市规划建设局
地 址: 石狮市公务大厦四楼
电 话:0595-88739188,13505085968
联系人***
邮政编码:352700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地址:***
电话:0591-87560893、87500203 传真:***
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