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2010-3-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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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0.03.18 |
截止日期: | 2010.03.24 |
招标业主: | 红河州公安消防支队 |
招标代理: | 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云南省 |
内 容: | 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
关键词: | 消防车 |
招标编号:2010-3-05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河州消防支队2010年消防车辆集中采购项目”已由武警部队云南省消防总队后勤部文件滇武消后[2010]1号、18号文批准购置,项目业主为“红河州公安消防支队”,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购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能提供以下两款车型的厂家或代理商前来参加投标。
2. 采购内容:
序号 车辆名称 单位 数量
1 五十铃水罐(多功能水罐)消防车 辆 3
2 云梯消防车 辆 1
3.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纪守法,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3.3具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并已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
3.4车辆供应商要求为生产商或经授权的代理商。车辆代理商参与投标的车型必须具有代理或经销资格或具有由生产厂家针对此项目直接授权的授权证明文件(正本)。
3.5车辆供应商应具较好的销售业绩,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产品没有重大质量问题,无不良记录。
3.6售后服务体系完善,能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保证。
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车辆供应商,才可参与投标。如车辆供应商为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投标文件将作废标处理。
3.7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03月18日至2010年03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在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蒙自县护国路红河州建设局旁)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法人授权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影印件(须加盖法人公章);代理商的厂家授权证明文件(正本),以上资料请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
4.2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5.招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04月08日15:00时(北京时间),投标申请人必须于2010年04月08日14:30时至15:00时(北京时间)由专人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红河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并原封退回。(注:招标人不接受邮递的投标文件)
6.开标:
开标时间:2010年04月08日15:0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址:***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红河州公安消防支队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 或
授权委托代理人:刘章安 授权委托代理人:秦卫新
地址:蒙自县银河路南段延长线 地址:***
邮编:661100 邮编:661100
联系人:刘章安 联系人***
电话:0873-3790534 电话:***
传真:0873-3790555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