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0.0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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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0.03.21 |
招标业主: | 莲华街道办事处 |
招标代理: | 云南鼎鑫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昆明市 |
内 容: | 规模:莲华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庭院雨污分流(有22家单位); |
关键词: | 工程招标 改造工程 |
1.本招标项目五华区庭院雨污分流及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项目莲华街道办事处雨污分流工程第一批22个庭院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已由昆明市五华区政府批准建设,工程总投资约为1000万,项目业主为五华区莲华街道办事处,项目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及单位承担,招标人为五华区莲华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五华区庭院雨污分流及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项目莲华街道办事处第一批22个庭院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2.2 项目地点:五华区莲华街道办事处辖区内;
2.3 规模:莲华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庭院雨污分流(有22家单位);
2.4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所包含各分项工程;
2.5总投资:1000万元,本工程直接工程费预计200万元;
2.6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7标段:本工程为施工总承包不做标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投标人要求具备:
3.2.1 企业资质: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相关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2 建造师资质:具备国家注册二级建造师资质,且有类似工程经验;
3.2.3 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经验;
3.2.4 信誉要求:无违法违纪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3.2.5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信誉,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拟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可从云南鼎鑫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
4.1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及其身份证复印件、省外队伍须持按云建建[2006]257号文件办理的入滇备案证;
5.投标文件每套售价人名币(¥1000.00元),售后不退;
5.1邮购投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6.1开标时间为2010年4月7日下午:1时30分;
6.2递交地点为昆明市建筑交易中心(建业大厦8楼);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昆明建设交易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章):莲华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云南鼎鑫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地 址: 莲华街道办事处内 地 址:昆明市五华区虹山北路10号
邮 编: 650000 邮 编: 650000
联系人: 吴代富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0871-8331883
传 真: 传 真: 0871-8331883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华夏银行高新支行
账 号: 账 号: 4843200001819100029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