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0.0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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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业主: | 苏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
地 区: | 苏州市 |
内 容: | 校准器与零气发生器 |
受苏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的委托,拟对“校准器与零气发生器”进行进口产品的采购论证,经过采购方市场调研,采购进口产品理由如下: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霾污染不断加重,苏州市区霾污染每年达100天以上。霾污染会诱发肺炎、支气管炎等疾病。霾污染在国内已经得到高度重视。根据《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关于确定苏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为国家灰霾影响环境空气监测质量试点单位的函》。苏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被确定为国家灰霾试点单位。为满足试点工作的需要,拟购买“校准器与零气发生器”仪器。我站拟购买的校准器与零气发生器为便携式,具有压力保护和程序控制功能。经过市场调研,上述仪器国内无法获取,并无替代产品,因此申请购买进口设备。
专家一致认为,苏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拟采购的便携式校准器与零气发生器,具有压力保护和程序控制功能,此类仪器国内无法获取,也无替代产品,因此只能采购进口仪器。
特此公示,如有对此有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
苏州市润芳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超 联系电话***
政府采购管理处
联系人:张海涛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