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0.0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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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0.02.08 |
招标业主: | 兴山县峡口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 | 武汉宏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兴山县 |
内 容: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
关键词: | 施工招标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山县峡口镇场平项目,项目业主为兴山县峡口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 移民专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总建设规模4100平米。招标范围为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清单内容。
工期要求: 60日历天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GB50300-2001)
工程安全要求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合格标准(JGJ59-99)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2)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法人注册地不在兴山县的投标人还应具备兴山县建设局办理的有效备案手续;
(5)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要求:①必须提供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二级及以上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工程,且注册证书上所记载的工作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②拟派项目负责人***
(6)拟承担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拟承担本工程技术负责人***
(7)投标人必须以独立投标人(其投标人具备法人资格)身份参与工程投标。
投标资格审查材料应同时报送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如因遗失、年检或资质升级等其它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当地行业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不予采信。以上原件资料经评标委员会核验作好记录后,退还给投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须携带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登陆兴山县综合招投标及政府采购网下载)、身份证原件至兴山县综合招投标中心办理本工程(或长期)招标投标网上注册(密匙领取)后,凭密匙登录兴山县综合招投标及政府采购网,按网上提示通过网上商城缴纳工本费后方可下载施工招标文件、图纸及相关资料,网站下载网址: 兴山县综合招投标及政府采购网时间:2010年2月2日至2月8日15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 100000 元,以上费用通过网上商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缴纳至兴山县行政服务中心指定帐户。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3月4日9时整,提交地点为:兴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大厅(古夫镇香溪大道29号),由招标代理机构接收。
5.2逾期送达或??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兴山县峡口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武汉宏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兴山县峡口镇 地 址:宜昌市沿江大道98号东能大厦5楼
联 系 人:王祖梅 联 系 人***
电 话:0717-2480005 电 话:13972558265
传 真:0717-6468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