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0.0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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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0.01.29 |
招标业主: | 房山区山区人口迁移办公室 |
招标代理: | 北京市房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
地 区: | 北京市 |
内 容: | 包号 项目 数量 第一包 楼宇对讲单元门及对讲系统 57套 第二包 各户防盗门 606樘 第三包 塑钢门窗 15887.74平米 |
采购项目名称:房山区山区人口迁移办公室购置建筑材料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人名称: 房山区山区人口迁移办公室
采购人地址:***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单位名称: 北京市房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单位地址:***
采购代理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数量:详见简要技术要求
采购用途:建筑材料
简要技术要求:
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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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数量
|
第一包
|
楼宇对讲单元门及对讲系统
|
57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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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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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户防盗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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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6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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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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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钢门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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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87.74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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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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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壁挂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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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7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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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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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采暖管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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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26.67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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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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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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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8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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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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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室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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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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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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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锈钢门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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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5.78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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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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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墙涂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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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58.35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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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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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纤胎沥青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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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36.68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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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法人营业执照
2. 税务登记证书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 制造厂家的资格声明(投标人为投标货物的制造厂家时,在投标文件中递交本资格声明。)
5. 经销商(作为代理)的资格声明(投标人为投标货物的经销商、代理商时,在投标文件中递交本资格声明。)
6. 制造厂家的授权书(四)法人代表授权书
7. 投标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8.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2009年9、10、11月)
9.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10. 地采暖管须具备水暖施工资质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0年1月27日—1月29日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房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截止时间(第1—5包):2010年2月25日早9:30
开标时间(第1—5包):2010年2月25日早9:30
投标截止时间(第6—10包):2010年3月2日早9:30
开标时间(第6—10包):2010年3月2日早9:30
开标地点:北京市房山区国资委(良乡工业开发区金光路一号政府第二办?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