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qt2010010502 |
---|---|
加入日期: | 2010.01.06 |
截止日期: | 2010.01.12 |
招标业主: |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 |
招标代理: | 深圳市宝安区建设工程监理公司 |
地 区: | 深圳市 |
内 容: | 招标部分估价:25.000000万元 |
关键词: | 学校 |
工 程 编 号:qt2010010502
工 程 名 称: 宝安71、72区学校工程、宝安中心区N28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工程、碧海片区小学工程、书香门第小学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
公 告 时 间:2010年1月6日09:00时 至 2010年1月12日18:00时
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评 标 方 法:抽签定标法
招 标 内 容:按国家和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的政策和要求,在合同书规定的周期内完成编写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及合同约定的其他相关工作等。
招标部分估价:25.000000万元
工 程 地 点:宝安区新安街道 、民治街道、西乡街道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企业资质要求:具有深圳市水务局认可的水利部或省水利学会颁发的编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乙级及以上资格证书或深圳市生态协会颁发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质证书 。
其他:投标人:必须在深圳市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分支机构,经工商行政部门年审合格;如属外地企业则须在深圳市注册有分支机构,并需在深圳有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
未被水利部、交通部等有关部委、广东省和深圳市政府有关部门其中之一明令取消投标资格的企业。
今年以来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我市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将不被接受。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1、企业投标卡;
2、企业投标员指纹报名;
3、营业执照 验原件、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交具有深圳市水务局认可的水利部或省水利学会颁发的编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乙级及以上资格证书或深圳市生态协会颁发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质证书 。验原件、留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6、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 (原件);
7、如属外地企业须提供在深圳市注册有分支机构的独立法人及在深圳有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证明文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报名起止时间:2010年01月06日09:00时 至 2010年01月12日18:00时
(节假日除外)
投标报名地点: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宝安分中心.
招标人负责人***
招 标 人: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
经 办 人:周旭东
联 系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宝安区建设工程监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