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0.0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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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0.01.12 |
招标业主: | 耒阳市自来水公司 |
招标代理: | 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区: | 耒阳市 |
内 容: |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
关键词: | 水厂 监理 |
耒阳市二水厂建设项目已经湘发改投资【2009】145号文件立项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耒阳市自来水公司。本公告已报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报名。现将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耒阳市二水厂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2、建设地点:耒阳市水东江办事处新河村
3、计划投资:约8000万元
4、监理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及以上标准;
5、监理服务范围:耒阳市第二水厂建设项目(耒水以东部分)施工监理全过程,包括本项目监理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6、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保修期结束。
7、资金来源:财政拔款及银行贷款。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2006年月1月1日以后有相关类似工程监理经历且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记录,信誉财务状况良好;湖南省外企业必须在湖南省行政区域内有常驻办事机构,并在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且注册登记时间不少于三年(报名时出具相关资料原件并留复印件)。
2、拟承担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且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年龄35-50岁,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该总监理工程师在2006年月1月1日以后有相关类似工程经历,报名时请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不能兼职其它项目,否则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参与本次投标的联系人***
4、投标人必须预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只接受以银行转帐的方式,由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到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否则投标保证金无效,报名时必须出具投标保证金银行进帐单回单 (盖银行营业章)。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截止期限为2010年1月12日16:30时(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提交截止期限前进到专用帐户才允许报名。收款单位:耒阳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投标保证金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耒阳市支行蓝天分理处。投标保证金帐户:43001580564052501115。
三、报名方式:
有意向的投标人于2010年1月6日至1月12日(节假日休息),每天9:00~11:00、14:30~16:30(北京时间),由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件分别提供以下资料到①资质证书(副本原件)、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③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件、身份证原件及类似工程经历证明资料原件④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书、⑤单位有效介绍信(招标公告发布后开出的方为有效),(①、②、③验原件并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④、⑤留原件),到耒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建工局80605室)验证报名。
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报名合格的投标人在报名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开标及投标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五、凡与本项目有关事宜请联系:
招 标 人:耒阳市自来水公司
招标代理: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0731-84558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