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9.1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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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0.01.07 |
招标业主: | 海丰县陶河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 | 江门市鑫源工程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海丰县 |
内 容: | 以南约5km处的黄江流域的陶河支流上,是一宗以农田灌溉为主,兼有防洪和发电效益的小(一)型水库。集雨面积2.71km2,总库容387万m3 |
海丰县陶河镇金锡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海丰县陶河镇金锡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工程的施工面向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
水库工程位于海丰县陶河镇以南约5km处的黄江流域的陶河支流上,是一宗以农田灌溉为主,兼有防洪和发电效益的小(一)型水库。集雨面积2.71km2,总库容387万m3。
二、招标内容
1、主要建设内容:①坝体培土加厚;②溢洪道原址拆除重建加固;③原输水涵管套钢管及新建启闭房;④新建管养室;⑤整修进库防汛公路。
2、招标部分的工程总投资约178万元,建设工期6个月,建设资金已落实。
3、工程建设地点: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陶河镇金锡村。
4、工程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标准。
三、投标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必须是主项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通过最近工商年审的独立法人。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和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到海丰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
四、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报名资料一式三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自行增加封面并装订成册,提供原件备查。)
1、企业介绍信、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的委托人应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4、拟投入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
5、近五年来施工过二宗及以上类似工程,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复印件;
6、投标申请人应在报名前将人民币贰万元汇入招标人开户银行,作为该工程投标保证金,凭汇入银行凭证到招标人财务处开出收款收据,报名时提交收款收据复印件。附招标人户名:海丰县陶河镇人民政府,开户行:海丰县陶河农村信用合作社,帐号:68597113016001000128。
招标人:海丰县陶河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江门市鑫源工程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邱先生:13680913611 沈先生:13828037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