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佛山市三水区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改造工程(审计局、统计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大院、十层、十一层)已由 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三发改资函[2009]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
2.2 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为佛山市三水区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改造工程(审计局、统计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大院、十层、十一层)。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室内天花吊顶、地面铺贴块料、墙面装修、电气安装、给排水安装、消防安装、消防报警安装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设计图纸资料。本工程总造价约为912.7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为788.33万元,前期费用约为124.37万元。
2.3 承包方式:按固定综合单价,可调合同总价形式进行承包,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防护与文明施工、包检测。
2.4 工期:100个日历天
2.5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100000.00元)
2.6 评标办法:A+B值评标法
2.7 工程款支付方式:
(1)工程按进度完成至70%后1个月内,工程款付至合同价款的40%;
(2)工程完工后的1个月内,工程款付至合同价款的60%;
(3)余下的工程款(扣除工程保修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后2年内付清(不计利息)。
上述款项均不计算利息。
2.8 劳务作业分包:根据《关于招标阶段执行劳务分包制度的通知》(佛建招[2007]1号)和《关于实施建筑劳务分包制度事项的通知》(三建局字[2007]73号)要求,劳务分包作业必须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或已在市建设局登记备案的劳务分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必须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佛山市建筑劳务分包企业登记证》,方可承接劳务分包作业。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或以上), 近三年(竣工验收时间2007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完成1宗(或以上)质量合格且工程造价为400万元(或以上)的同类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无。
3.3 报名时需提交如下资料1份:
1) 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建造师的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2) 提交企业主要负责人***
3) 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固定投标员卡及其身份证明;
4) 提交《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
5) 拟派建造师、拟派企业专职安全员应从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
上述报名资料(除另有说明外)统一用A4纸复印装订,每页加盖公司公章,并携带原件备查,凡原件查验后退回。
3.4 报名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3楼。
3.5 接受报名单位:佛山市三水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联系电话***
3.6 报名起止时间:2009年12月29日至2010年1月5日17时止。
3.7 报名并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家时,将重新组织招标。经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作为正式投标人参加本工程投标。请于2009年1月12日10时在佛山市三水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购取招标文件(凭固定投标员证及其身份证)。本工程购取招标文件同时召开本工程标前会。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 年12月29日至2010年1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佛山市三水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联系电话***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资格预审文件购买地点:佛山市兆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水区西南街道健力宝北路4号401)。不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及相关招标资料者,均视为放弃投标权利。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凡已报名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1月8日9:00---11:0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佛山市三水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3楼)派专人持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凭证和下列资料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1)、法定代表人持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2)、如法人代表未能亲自办理,则须由固定投标员持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固定投标员证原件及其身份证原件;
6.2 逾期送达者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同时,如以复印件提交的资料,必须清晰,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复印件资料无效(人员身份证、财务报表中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副本除外)。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 佛山市兆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 地 址: 三水区西南街道健力宝北路4号401
邮 编: 528100 邮 编: 528100
联 系 人: 黄主任 联 系 人***
电 话: 0757-87759994 电 话:13679883116、0757-87783725
传 真: 0757-87759990 传 真: 0757-87744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