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SZGX09260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受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委托,就深圳市地税局(罗湖区局)消防监控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要求并能提供相关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项目名称、数量:
序号
|
招标内容
|
数量
|
单位
|
交货期
|
1
|
消防监控设备
|
1
|
批
|
签订合同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
|
2、资质要求:
①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制造商或制造商的合法代理商,并在招标机构处购买了招标文件。
②投标人须提供主要及关键设备(摄像机、监视器、录像机)的制造厂商、授权代理商开具的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为制造商除外),保证货物的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
③投标人必须在深圳地区设有完善售后服务及维修机构(应提供营业地点、服务人员、设备、电话等资料)。
④投标人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
⑤购买标书资料:须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注册卡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核对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招标公司存档),所有证件均应经过年检合格。
3、购买标书时间:2009年12月9日起至2009年12月24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4、购买标书地点:深圳市福田中心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0楼。
5、标书售价:标书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如需邮寄,国内邮费另加50元人民币,标书售后不退。
6、对招标文件的疑问:应在2009年12月2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逾期恕不受理。
7、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12月31日09:30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投标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开标时间:2009年12月31日09:30时(北京时间)。
9、开标地点:深圳市福田中心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0楼会议室。
10、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购买了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开标当日不计算在内)。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②在出售招标文件时,对于若干个公司由一个法人代表兼任的投标商参与同一个项目的投标时,只能出售一套招标文件。
③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所有。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0755-82904418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深圳福南支行
帐户名称: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7441310182600057811
备 注:SZGX09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