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9.1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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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9.12.11 |
招标代理: | 金溪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
地 区: | 金溪县 |
内 容: | 总造价为76万元 |
金溪县法院审判配套用房工程是县政府批准建设的项目,总造价为76万元。该工程项目招标代理实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代理内容
该工程的招标代理内容:含编制招标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组织招标,并完成招标后的材料备案及有关部门交办的事项等。
二、代理费用
按招标代理费用标准1%(含招标中一切费用开支)。
三、招标报名资格条件
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代理资质乙级(含乙级)以上,并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代理机构可以报名参加投标,并按要求接受招标单位的资格审查。
四、报名应提供证件(书)
投标报名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携单位介绍信到场,并提交有关原始证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证书及身份证、金溪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材料、金溪县招投标交易中心登记证、近三年(2006-2008年)业绩及财务报表,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
五、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时间:2009年12月8日
报名时间:2009年12月9日至2009年12月11日(含公休日、节假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3:00至5:00,持相关证件(书)按要求报名,报名期限为3天。通过资格审查合格后,采用现场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一家中标单位。于2009年12月11日下午5:30抽签产生。
六、报名地点
受理报名人名称:金溪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报名地点:金溪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县办事大厅四楼)
报名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人:金溪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