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9.1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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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9.12.11 |
地 区: | 龙泉市 |
内 容: | 本工程造价约293万元。 |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龙泉市兰巨乡梅垟、独田二村(梅垟溪口湾5#)土地开发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龙泉市兰巨乡人民政府,项目前期工作已就绪,已具备招标条件,经龙泉市招投标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核准,决定对该项目采用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造价约293万元。
2.2招标范围为设计图纸所包含的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1、丽水市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
3.2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4.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4.1 请于2009年12月11日上班时间,至龙泉市招投标中心报名室(龙泉市贤良路333号行政中心西副楼四层)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所需提供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企业法定代表人报名的,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若委托代理的,应有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盖企业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2、企业介绍信;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6、拟派的项目负责人***
5.投标保证金
5.1本工程应交纳投标保证金伍万元整,否则做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及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6. 其他
6.1拟任项目负责人***
6.2拒绝公示期内被列入地市级及以上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或项目负责人***
7、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张 慧 电话:***
曾 金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