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列表| 付费指导| 会员中心| 400-633-1888
 招标网首页 | 招标 招标公告 中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免费公告 近期招标 | 项目 拟在建项目 VIP独家项目 业主委托项目 | 企业 业主 供应商 招标机构 | 资讯 项目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历年招标公告 > 2009.11.17招标公告 > 下塘镇北店至南圩公路工程招标公告

下塘镇北店至南圩公路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09.11.17 标签: 安徽省招标 合肥市招标 长丰县招标 
招标编号:2009GCXZZ199
加入日期:2009.11.17
截止日期:2009.11.19
招标代理:长丰县招投标中心
地 区:长丰县
内 容:内容:室内装饰装修、吊顶、水电改造等,面积约1000平方米。
 
招标公告正文

招标编号:2009GCXZZ199
长丰县招投标中心善意提醒
一、请各投标人接到本招标文件后,认真审阅和全面理解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包括补疑、控制价等内容,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封装投标文件,投标时,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携带好开标及资格审查须提交的证书原件、相关资料等,防止投标文件因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被拒绝接收或被评为废标,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二、本次招标将对分项成本价进行严格考核,请投标人务必慎重作出投标报价,防止因报价过低而造成废标。
三、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价进行恶意竞标。工程变更、签证程序有严格规定,不要试图通过变更签证或其它方式达到增加造价的目的。不履约或履约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除扣除履约保证金外,还将承担法律责任并依据《长丰县投标企业资信考评办法》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限制投标行为直至记入“黑名单”。
四、政府工程属公共设施,将严格按照设计图纸、验收规范、招标文件合同等要求进行验收,决不允许出现降低质量标准及要求、拖延工期等违约行为,否则将按照合同有关条款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责任。
五、投标保证金应、材料差价风险保证金应尽量提前汇入招投标中心指定帐户,以保证开标当日款能到达帐户,否则将影响投标。
六、投标人对疑问提交时间、补遗时间、答疑时间及开标时间等安排如有异议,请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本中心并说明原因,如未提出异议的,视同默认招标文件的时间安排。
七、请投标人关注长丰县招投标中心网站补遗答疑栏内关于本项目的控制价、补遗、答疑等内容。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5
第三章 评标办法(有效低价法) ……………………………………………26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36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48
第六章 图 纸…………………………………………………………………49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49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50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丰县招投标中心合肥北城开评标区装修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双凤开发区
2.2、建设内容:室内装饰装修、吊顶、水电改造等,面积约1000平方米。
2.3、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项目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09 年 11 月17日至 2009 年 11月19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 长丰县招投标中心四楼综合部 购买招标文件或通过网上下载。
4.2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电子光盘100元/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09年 11 月23日 14时30 分,地点为:长丰县招投标中心三楼开标室(具体以当天过道及黑板公示栏通知为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长丰县招投标网站、长丰报和省内外其他相关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长丰县招投标中心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招标代理机构 长丰县招投标中心
2 项目名称 长丰县招投标中心合肥北城开评标区装修工程
3 建设地点 双凤开发区
4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5 建设内容 室内装饰装修、吊顶、水电改造等,面积约1000平方米。
6 质量标准要求 合格
7 工期要求 要求建设工期为50天,预计开工日期:2009年11月30日 ,预计竣工日期:2010年1月18日
(具体以建设单位下达的开工令规定的日期为准)。
8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9 标段划分及要求 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10 计价方式 采用 工程量清单 计价法。
1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12 投标人财务要求 2006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
13 投标人信誉要求 投标单位必须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投标活动和项目实施过程中模范遵守各项制度和要求,没有违法违规及违反制度和要求的现象。
14 投标人项目经理
资质要求 建筑工程、装饰装修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或工民建、装饰装修三级项目经理资质。
15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资格后审
16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 √不接受
17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
18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
19 投标人提出问题、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09年11月19日
20 招标人书面澄清及修改的截止时间 2009年11月20日
21 分包 √不允许 □允许
22 偏离 √不允许 □允许
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内容的截止时间 2009年11月20日
24 投标有效期 3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25 投标保证金和材料差价风险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 伍万元整(以 银行转帐、电汇或银行汇票等方式出具),投标保证金的银行汇单上应注明本招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须到长丰县招投标中心财务处凭汇单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
帐户名称:长丰县招投标中心
帐 号:286001040008008
开 户 行:农行长丰支行
2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
27 投标文件份数 壹 份正本, 贰 份副本。
28 签字或盖章要求 1、投标文件外封包的开口处应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文件投标函、投标报价汇总表等均应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3、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9 装订要求 不允许活页装订(宜用胶装),否则,招标代理机构对于因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30 封套上写明 项目名称:“长丰县招投标中心合肥北城开评标区装修工程投标文件”及“在2009年11月23日14时30分前不得开启”。
31 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起止时间:2009年11月23日起至14:30止(北京时间);地点:长丰县招投标中心。
32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09年11月23日14:30
地 点:长丰县招投标中心
33 评标方法及标准 有效最低投标报价中标法
34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人,专家4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
35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
36 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 10 %,提交时限:须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提交。
37 招标代理费、交易费约定 本工程招标代理费、交易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费的交纳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长丰县政府办政办[2009]54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交易服务费的交纳参照皖价服[2007]226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将此费用计入投标总价中。
38 递交投标文件注意事项 投标人参加开标大会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备查:如是法人代表本人参加的,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是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的,须出示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39 刻录光盘注意事项 1、 用新点技术标制作软件生成技术标文件,文件格式是 ,后缀名是XML.
2、 生成商务标的投标文件,文件格式是 ,后缀名是ETB
3、 打开新点技术标制作软件来进行刻录,具体操作是这样的:打开新点技术标制作软件,点刻录,弹出界面分别选择商务标和技术标,然后点刻录就可以了,(务必注意要2个文件一起选择,一起刻录,不能分别进行刻录的)
4、 刻录好了后,把光盘再放入光驱中,点击“查看投标文件”这个按钮,就可以看到已经刻录好的内容,如果能看到,说明已经刻录完成,如果看不到内容,则说明刻录没有完成,需要重新刻录。
5、 如果还有什么疑问不明白的,可以电话联系袁工。服务电话:***
2、总则
2.1 项目概况
2.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2.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3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5 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 资金来源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2.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2 本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3 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4 投标人资格要求
2.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状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信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2.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2.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9 踏勘现场
2.9.1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
2.9.2 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2.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9.4 招标人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2.10 投标预备会
2.10.1本次招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2.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或传真给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及时给予澄清。
2.10.3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11 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2.12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3、招标文件
3.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2.10、3.2、3.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 招标文件的澄清
3.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3.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3 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3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3.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3.3 招标文件的修改
3.3.1 在投标截止时间 3 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等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3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3.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4、投标文件
4.1 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商务标投标文件、技术标投标文件两部分组成。
4.1.1为方便电子评标,所有投标人必须提交不可更改的电子清单计价文件(光盘),该电子清单计价文件应能打开并运行,在评标会上招标人将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同时检验。
4.1.2商务标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时,本工程不采用);
(4)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 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封面;
? 总说明;
? 投标总价;
? 工程项目投标总价表;
? 单项工程造价汇总表;
? 单位工程造价汇总表;
? 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一);
?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二);
? 其他项目报价表;
? 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
? 规费和税金清单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 措施项目费分析表;
? 表格打印要求:使用一点智慧组价系统表格,每一个单位工程的以上主要表必须打印齐全附在商务标相应位置,以供评标委员会评审);
? 电子清单计价、技术标电子文件(技术标与商务标必须同时在技术标软件环境中刻录在中心发售的合成光盘中);
? 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
4.1.3技术标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4.1.3.1资格审查资料(资格后审材料原件种类要求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一,随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1)法人证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复印件;
4.1.3.2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1)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2) 项目经理简历表、业绩表;
(3) 项目技术负责人***
(4) 项目管理班子关键职位人员履历表及岗位证书;
(5)同时承诺经招标人认可的投标文件所报项目经理及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含技术负责人***
以上条款具体要求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三有关内容。
4.1.3.3拟分包情况表(不采用);
4.1.3.4投标单位的类似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4.1.3.5施工组织设计部分 。
(1)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2)确保工程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3)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体系与措施;
(4)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和施工工期计划网络图;
(5)确保工程进度计划及技术组织措施;
(6)资源配备计划
① 工程投入的主要物资(材料)情况描述及进场计划(附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② 工程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
③ 劳动力安排计划及劳动力计划表;
(7) 施工总平面图;
(8)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本部分各款具体要求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三有关内容。
4.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联合体协议书。
4.2投标文件格式
4.2.1投标人须分别编制技术标、商务标。
4.2.2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4.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编制投标文件,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4.3 投标报价
4.3.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4.3.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5.3款的有关要求。
4.3.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了解拟投标合同段的全部工程内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格体现。
4.3.4本工程由投标人依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图纸、招标文件、澄清、补充文件、修改纪要中提出的工程技术、质量、工期、承包范围、工程量清单、工器具及设备清单等要求,参照有关定额、费率标准及省、市现行有关规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及投标人实际情况编制工程投标报价,但其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投标人个别成本价。
4.3.5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本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方式。综合单价是指完成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的全部费用价格,其组成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风险费和利润。
4.3.6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2.3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4.3.7 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逐项填报单价和合价。投标人不得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任意删减、修改清单项目与工程量,否则其投标文件按照废标处理。投标人不得对工程量清单项目排列顺序进行调整,否则后果自负。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投标人必须按合同要求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招标人将不予结算及支付。
4.3.8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开办费、技术施工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4.3.9投标报价编制原则。
4.3.9.1清单工程量计算依据: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执行。
4.3.9.2材料供应方式: 本工程使用的材料由承包方采购供应,综合单价中的材料费应包括材料运杂费、采保费及试验检验费。主要材料需在招标方确认质量后方可采购,否则该部分材料费不予以确认。
4.3.9.3材料价格:除甲方供应材料及实行暂定价的材料和设备以外,由投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均按投标报价一次性包死,投标人在确定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材料价格上涨等市场风险因素,这部分材料价格今后将不作任何调整。清单中限定材料最低采购单价的,综合单价不得低于限定材料单价。
4.3.9.4其他材料不计价差。
4.3.9.5投标人的措施项目费用应根据自行确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填写数量和价格,如遇清单缺项的项目,投标人应依据清单编制的办法进行补充,并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工程量清单计价中的措施项目应与拟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相符。
4.3.9.6零星工作项目费,投标人应根据“零星项目清单”所列人工、材料、机械,分别编制综合单价,工程竣工后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
4.3.9.7其他项目清单中招标人部分的预留金、材料购置费用均为估算金额。投标时应全额计入投标总价,工程竣工后应按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内容结算。
4.3.9.8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费用是完成工程必须保证的费用,费率按规定计取。
4.3.9.9规费、税金是经国家和省、市批准的不可竞争费用,承包人必须按主管部门颁发的取费标准足额计取并不得低于相应标准。其中预留金可不计取规费和税金。
4.3.9.10承包人不得擅自修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内容和工程数量。工程量清单计价中的措施项目应与拟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相符。
4.3.10 对于受施工现场场地限制,需要另外寻找场地解决临时住宿、材料及设备堆放,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报价范围内,招标人不再承担该费用。现场临时设施及施工所需临时道路含在报价中,不再另计费用。
4.3.11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中标人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所报的综合单价一律不予调整。
4.3.12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所述,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4.3.13招标人不要求投标人采用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其优惠应直接体现在各项投标报价的单价中。投标人不得以自有机械闲置、自有材料等不计成本为由进行投标报价。
4.3.14投标人的报价由不可竞争费用和可竞争费用构成。不可竞争费用(规费)应严格执行合造价字[2007]07号文件有关费用标准,不得降低标准进行竞标。
不可竞争费用包括:
(1)规费(见下表)
序号 项目名称 计算基数 费率(%) 工程名称
1 养老保险费 人工费 20.00 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及仿古工程
2 失业保险费 人工费 2.00 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及仿古工程
3 医疗保险费 人工费 8.00 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及仿古工程
4 工伤保险费 工程造价 0.15 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及仿古工程
5 住房公积金 人工费 5.00 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及仿古工程
6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 工程造价 0.1 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及仿古工程
7 工程排污费 发生时,按环保部门规定计取 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及仿古工程
8 环境保护 人工费+机械费 0.7 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及仿古工程
9 文明施工 人工费+机械费 4.8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2.8 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及仿古工程
10 安全施工 人工费+机械费 4.0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2.5 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及仿古工程
11 临时设施 人工费+机械费 7.1 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工程
4.6 市政、园林绿化及仿古工程
备注: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编制时应严格执行以上标准,(8-11)项可以按90%予以计入。
(2)税金3.41%(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费+措施项目清单费+其他项目清单费+规费),其中其他项目清单费中的预留金可不计取规费和税金。
(3)招标文件中明确的由招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费;
(4)预留金;
(5)法规规章、上级文件规定的其他不可竞争费用。
可竞争费用包括:
①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用;
②综合费;
③利润;
④工程特殊费(提前竣工措施费、优良工程费、交通干扰费 、特殊技术措施费等)。
4.3.15投标文件商务标投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封面相应位置必须加盖工程造价人员“专用章”。
4.4投标货币
4.4.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 人民币 。
4.5 投标有效期
4.5.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4.5.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4.6 投标保证金
4.6.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及招标文件的要求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4.6.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4.6.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4.6.3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4.6.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等费用并按本须知第8.3条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凭中标通知书 5 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4.6.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者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4.7资格审查资料
4.7.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4.7.2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4.7.3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4.7.4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8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4.9投标文件的编制
4.9.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4.9.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4.9.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9.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4.9.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5、投标
5.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5.1.1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正本”、“商务标副本”、“技术标正”、“技术标副本”宜分别用牛皮纸袋密封,外封包开口处应密封,并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1.3 未按本章第5.1.1项或第5.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1.4电子清单计价文件随商务标正本封装,宜在光盘的文字版面上加盖单位公章以示标识。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
5.2.1 投标人应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5.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5.2.4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投标中心将不予接收:
5.2.4.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2.4.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包装、密封的;
5.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5.3.1 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5.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4.9.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5.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5.1条、第5.3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6、开标
6.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应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出示法人授权书(格式参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以便开标会议上证明其身份及投标资格,如开标现场未单独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且开标拆封后投标文件商务标正本中也未有授权书原件,其投标文件按照废标处理。
6.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6.2.1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6.2.2主持人宣布出席开标会议的招标人和投标人代表;
6.2.3主持人宣布出席开标会议的有关部门和代表;
6.2.4验证投标人有效身份证明及相关证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并宣布接收文件的投标单位名称及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
6.2.5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是否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密封,并经所有投标人确认;
6.2.6经确认无误后,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有关工作人员按投标签到顺序当众拆封,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以外封包标明的“商务标正本”投标函大写数值为准)以及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同时记录在案,投标人、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6.2.7 主持人宣读控制价;
6.2.8征求投标单位对开标程序的意见;
6.2.9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结束;
6.2.10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
6.2.11退场与询标:参会人员在领回资格后审原件材料后可退出会场,委托代理人应保持通讯畅通便于联系,需要询标时,代理机构将通过电话方式通知法人(或委托代理人),法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在接电话30分钟内到达询标区,否则视同认可询标结果。
6.2.12资格后审材料退还:投标人资格后审原件材料(一般项目在开标后40分钟内,特殊情况另行说明)退还。
6.2.13评标结果通知:评标结果在长丰县招投标中心网站、县招投标中心公告栏进行公示,并通过移动秘书方式通知到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单位。
7、评标
7.1 评标委员会
7.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7.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7.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8、合同授予
8.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8.2 中标通知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在长丰县招投标网上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未发现中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招投标中心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向长丰县建设工程履约保证金专户交纳履约保证金。对经查实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中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要求其更换其他同等资质等级的项目经理。
8.3 履约担保
8.3.1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按照中标价的 10 %向长丰县履约保证金专用帐户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到帐后领取中标通知书,由招投标中心通知业主和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帐、电汇或银行汇票的方式缴至中心指定帐户,以实际到帐为准。
帐户名称:长丰县招投标中心
帐 号:286001040008008
开 户 行:农行长丰支行
8.3.2 若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8.3.1条要求及时、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领取中标通知书,视作拒绝提交,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4 签订合同
8.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9、重新招标、变更交易方式
9.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9.2变更交易方式
9.2.1小型项目或特殊项目流标后,经招管办批准后可采取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方式进行发包。
9.2.2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投标中心可根据有关规定采取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项目发包。
9.2.3本项目如转竞争性谈判,先进行技术和商务谈判,然后进行资格审查,在谈判会结束前未能提供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资料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10 纪律和监督
10.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10.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10.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10.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10.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1、其他内容
11.1未中标人应及时到招投标中心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
11.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应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长丰县政府办政办[2009]54号文件收费标准支付招投标代理服务费和按皖价服[2007]226号文的收费标准支付交易服务费。中标价格在伍拾万元及以下的,代理服务费在此标准基础上上浮20%收取。
代理费帐户名称:长丰县招投标中心
帐 号:286001040008008 开户行:农行长丰支行
中标价格在壹佰万元及以上的,交易服务费在此标准基础上上浮20%收取。
交易费帐户名称:长丰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账号信息:286001040007745 开户行:农行长丰支行
11.3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所有人员不得将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议以及评标的情况透露给投标人或与招标工作无关的人员。如有发现,造成不良影响的,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11.4 本招标文件由招标人及招投标中心负责解释。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金额(万元)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以下 1.2% 1.2% 0.8%
100~500 0.88% 0.6% 0.56%
500~1000 0.6% 0.36% 0.44%
1000~5000 0.4% 0.2% 0.28%
5000~10000 0.2% 0.08% 0.16%
10000~100000 0.04% 0.04% 0.04%
1000000以上 0.008% 0.008% 0.008%
注:招标代理服务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0.8%=0.8万元 (500-100)万元×0.56%=2.24万
(1000-500)万元×0.44%=2.2万元 (5000-1000)万元×0.28%=11.2万元
合计:0.8+2.24+2.2+11.2=16.44万元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 中标价 收费标准(元)
施工(含装修)工程交易服务收费 200万元以下 2400
200万以上-500万元以下 3600
500万以上-1000万元以下 6000
1000万以上-1500万元以下 8500
1500万以上-2000万元以下 12000
2000万以上-5000万元以下 15000
5000万元以上 20000
勘察、设计、监理招标项目 50万元以下 2500
50万元以上 3500
材料(设备采购)招标项目 100万元以下 2000
100万元以上 3000
专业分包、劳务分包招标项目 100万元以下 1500
100万元以上 2500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一
序号 评审因素 投标资格评审标准
1 营业执照 具备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查验副本原件)。
2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查验原件)。
3 资质等级证书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对投标人资质等级的规定,资质证书要年检有效(查验资质证书原件)。
4 项目经理资质及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对投标人项目经理的规定(查验证书原件);
以上评审有任何一项未通过的,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如企业的各类证书原件正在变更、年检的,须有相应的行业管理部门出具书面证明,并注明证书资质等级等相关主要内容。
评审办法前附表二(初步评审指标表)
序号 评审因素 初步评审标准
1 投标文件外封包标识的内容与文本内容的一致性要求 投标文件外封包标识为“商务标正本”的,须与封包内文本内容一致,同时应有投标函及商务报价。
2 技术标、商务标合成光盘 投标文件合成光盘必须能够导入电子评标系统并能够在系统中进行正常评审。
3 投标人名称的一致性要求 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后审提供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4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法人印章并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5 投标文件格式 宜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完整不得影响投标文件评审,且不得出现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等情况
6 工期和质量 投标文件中须明确工期和质量,工期和质量须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7 投标文件的唯一性和确定性 投标人不得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替代方案的除外。
8 商务标造价人员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商务标投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封面须加盖工程造价人员“专用章”。
以上评审有任何一项未通过的,初步评审不合格,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评标办法前附表三(技术标评审指标表)
序号 评审因素 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标准
1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符合项目实际,工艺先进、方法科学合理、可行,技术措施完备、针对性强,能指导具体施工。
2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施工项目应有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主要工序应有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自控体系完整,能有效保证技术质量,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
3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施工项目应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符合实际且满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有安全保证承诺。
4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应有现场文明施工计划,环境保护措施。
5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有保证工期的具体措施且措施得当。有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必须附网络图)。
6 资源配备计划 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有详细计划且计划周密,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厂数量、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本项目特征施工需要;有详细周密的劳动力安排计划,有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劳动力投入经济合理,满足施工需要。
7 项目经理 拟任项目经理必须与资格审查通过的项目经理在名称、专业、资质等级等方面一致。
8 技术负责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
9 其他主要人员 人员齐备、专业配套,具备相关岗位证书:拟派该工程管理的五大员(施工员、造价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专业基本配套、证件(复印件)宜齐全。
合 格标 准 9项标准中必须有7项及以上通过,且第1、2、3、5、7项必须通过。
本次评审采用票决制,五位评委中超过半数评审结论为合格的,则最终评审结果为合格。
评标办法前附表四(商务标评审指标表)
序号 评审因素 商务标评审标准
1 投标总价 不得大于或等于招标人所给的项目控制价。
2 电子清单计价文件 电子光盘必须能够导入电子评标系统,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电子清单计价文件,且与书面投标文件须完全一致。
3 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给出的工程量清单,对工程量清单(工程数量(含小数点的位数)、序号、编码及“*”号等)不得擅自修改,工程量数量的精确度须与招标文件完全一致。
4 分部分项清单综合单价区间范围 不允许任何一项综合单价报价低于预算综合单价50%或高于预算综合单价103%。
5 人工费合价区间范围 人工费合价不允许小于预算人工费合价50%或大于预算人工费合价的。
6 成本价考核项目 对需要进行成本价考核的项目,必须符合本文件13.3.2.2、13.3.2.3款规定的考核合格标准。
7 单位工程造价汇总表人工费调整 单位工程投标报价如对人工费进行调整的,人工费调整部分的数额一律不得为负值。
8 规费及税金 各种规费及税金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费率标准。其中预留金可不计取规费和税金。
9 预留金及暂定价 不得修改预留金及材料暂定价。限定材料最低价的综合单价,不得低于材料最低限定单价。
10 报价缺漏 报价必须完整,不得漏项。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报价及其综合单价遗漏的工程项目、工程内容、工程数量、费用或计算错误等,累计缺漏总额(高估冒算、多报费用不得抵消缺漏费用)占投标报价应小于3%。
11 不平衡报价 不接受综合单价组价方式中的恶意不平衡报价,一经发现,评标委员会有权取消中标资格。
12 偏 差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必须接受修正价格。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上述12项标准必须全部通过,否则商务标按废标处理。
12、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有效最低投标报价中标法。评审分为技术标书评审和商务标书评审。商务标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采用电子评标系统辅助评审,如合格投标单位数量不够,按规定的修正办法评审,直至产生合格中标人。
对投标文件全部通过评审的投标单位,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符合规定要求的第一名为预中标人,第二名为预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相等的,则采用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预中标人。
在评审过程中,所有合格投标文件报价均接近控制价或只有投标报价最高且接近控制价的一家合格,项目明显未形成竞争,评标委员会应依法作流标处理。
如果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不能通过评标委员会的审查,全部被否决,应重新招标。
13. 评审标准
13.1 资格评审
13.1.1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一。
13.2 初步评审
13.2.1初步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第前附表二。
13.3 详细评审标准
13.3.1 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三。
13.3.2商务标评审标准:
13.3.2.1见评标办法前附表四;
13.3.2.2是否低于成本价的判定方法
特别说明:本次招标成本价考核指标以人工费合价及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为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商务标均作废标处理,不参与基准价及最终平均值的计算:
1、投标单位对计价光盘中的工程量清单(工程数量、序号、编码及“*”号等)进行擅自修改的,工程量数量的精确度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
2、任何一项综合单价报价小于预算综合单价50%或大于预算综合单价103%的;
3、人工费合价小于预算人工费合价50%或人工费合价大于预算人工费合价的。人工费合价(不包含人工费调整部分)以标段内所有单位工程的《规费和税金清单计价表》中养老保险费的取费基数合计金额为考核对象。
成本考核合格判定标准:人工费合价及各级考核指标必须同时合格 ,成本考核才算通过。
一、人工费合价成本价考核办法:
人工费合价小于最终算术平均值85%的,应评定此项成本考核不合格。
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成本考核办法:
(一)一级指标(项目编码后带“***”标记的清单项,共有4项)具体考核的清单名称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经评审,上述4项考核项中有1项及以上综合单价报价低于最终算数平均值95%的,该级指标成本价考核不合格。
(二)二级指标(项目编码后带“**”标记的清单项,共有9项)具体考核的清单名称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经评审,上述9项考核项中有3项及以上综合单价报价低于最终算术平均值92%的,或有1项及以上报价低于最终算术平均值85%的,该级指标成本价考核不合格。
(三)三级指标(项目编码后带“*”标记,共有32项)具体考核的清单名称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经评审,上述32项考核项中有10项及以上综合单价报价低于最终算术平均值90%的,或有6项及以上报价低于最终算术平均值85%的,或有1项及以上报价低于最终算术平均值80%的,该级指标成本价考核不合格。
(四)四级指标(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总项中,减去项目编码后带“***”、“**”、“*”的清单项后剩余的所有64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具体考核的清单名称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经评审,上述64项考核项中有20项及以上综合单价报价低于最终算术平均值85%的,或有7项及以上报价低于最终算术平均值80%的,或有1项及以上报价低于最终算术平均值75%的,该级指标成本价考核不合格。
人工费合价及工程量清单考核项各级指标最终算术平均值的计算方法:首先,分别对所有投标人人工费合价及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去掉一个最高价、去掉一个最低价(投标人数≤5家的直接计算平均值),以剩余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价,按基准价的3%为组距对投标报价进行分组,投标报价等于基准价自成一组。然后,分别计算每组内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得出各组数值,再以各组数值计算各考核项最终算术平均值(假设分组后产生N组数值,具体计算方法见下表1)。组内无报价的,该组不列入最终算术平均值的计算。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表1
组数(N)
N<5 5≤N<8 8≤N<12 12≤N<17 N≥17
各组数值直接计算平均值 去掉一个最高组值,去掉一个最低组值,计算剩余组值算术平均值。 去掉一个最高组值,一个次高组值,再去掉一个最低组值,去掉一个次低组值,计算剩余组值算术平均值。 按所产生的组值高低顺序,从高、低两端各去掉三组数值,计算剩余组值算术平均值。 按所产生的组值高低顺序,从高、低两端各去掉四组数值,计算剩余组值算术平均值。
说明:13.3.2.2本项各款所指的“所有投标人”是指提交投标文件并参与了开标的所有投标单位(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控制价的、任何一项综合单价报价小于预算综合单价50%或大于预算综合单价103%的、人工费合价小于预算人工费合价50%或人工费合价大于预算人工费合价的、合成光盘评标系统不能进行正常评审的、修改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数量的精确度与招标文件不完全一致的、开标时商务标无报价的或无商务标投标函的除外)。
13.3.2.3 经评审后,仅1家投标文件成本考核合格的或所有投标单位商务标均不能通过成本考核而出现流标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按以下办法重新修正考核合格标准,按本评标办法有关规定重新评审,直至评审出中标候选人(1家预中标单位,1家预中标候选单位,但最终修正后仅能产生1家非最高报价的除外,下同)。
成本考核合格标准系数修正办法:在原最终算术平均值的基础上同时进行不等距下降2%或1%比例后作为第二次评审的合格标准,如第二次评审仍未产生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在第二次合格标准的基础上再作同样比例调整作为第三次评审的合格标准。需再次评审的,依此类推,具体修正办法如下表2;系数调整5次仍没有评审出中标候选人,则在此基础上,合格标准的百分比不动,相应指标成本考核标准限定项数逐次进行调整,作为评审合格标准,具体调整办法见表3;项数调整5次仍不能评审出中标候选人的,在此基础上再次按成本考核合格标准系数修正办法继续进行调整,直至评审出中标候选人。
表2
成本考核项目 成本考核限定项数 原成本考核
合格系数标准 第一次修正后
合格标准系数 第二次修正后
合格标准系数 … 第5次修正后
合格标准系数
人工费合价 1项 不得低于最终算术平均值85% 83% 81% … 75%
一级
指标 ①1级项以上 不得低于最终算术平均值95% 93% 91% … 85%
二级
指标 ①3项及以上 不得低于最终算术平均值92% 90% 88% … 82%
③1项及以上 不得低于最终算术平均值85% 84% 83% … 80%
三级
指标 ①10项及以上 不得低于最终算术平均值90% 88% 86% … 80%
②6项及以上 不得低于最终算术平均值85% 84% 83% … 80%
③1项及以上 不得低于最终算术平均值80% 79% 78% … 75%
四级
指标 ①20项及以上 不得低于最终算术平均值85% 83% 81% … 75%
②7项及以上 不得低于最终算术平均值80% 79% 78% … 75%
③1项及以上 不得低于最终算术平均值75% 74% 73% … 70%
表3
清单级别 调整次数 限定项数① 限定项数② 限定项数③
二级指标
(**) 1次 4 1
2次 4 1
3次 5 1
4次 5 1
5次 6 1
三级指标
(*) 1次 11 6 1
2次 11 7 1
3次 12 7 1
4次 12 8 1
5次 13 9 1
四级指标 1次 21 7 1
2次 21 8 1
3次 22 8 1
4次 22 9 1
5次 23 10 1
13.3.3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5)被责令停业的;
(6)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7)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8)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9)在投标活动和项目实施过程中未能模范遵守各项制度和要求,出现违法违规及违反制度和要求的现象,依据县级及以上招投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10)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11)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14、评标程序
14.1 资格后审
14.1.1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一的评审内容和标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14.2 初步评审
评审内容及标准详见评审办法前附表二。
14.3技术标详细评审
14.3.1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三的评审内容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14.4 商务标详细评审
14.4.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四的评审内容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商务标进行评审。
14.4.2评标委员会在评审中应对商务标中是否低于成本逐项进行核定。具体核定方法见13.3.2.2条款。
14.5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14.5.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14.5.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4.5.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15、评标结果
15.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文件全部通过评审的投标企业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5.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16、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投标中心和招标人。
17、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参照招投标方面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办法等执行。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使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1999年12月24日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建[1999]313号)
通用条款(略)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①本合同协议书 ②中标通知书 ③投标书及其附件 ④本合同专用条款 ⑤本合同通用条款 ⑥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⑦图纸 ⑧工程量清单 ⑨工程报价单 ⑩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澄清文件(如有),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就有关工程洽商、变更达成的书面协议或文件(如有)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 语言文字。
3.2 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及安徽省和合肥市现行有效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
3.3 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按国家现行的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国家现行的各专业《施工及验收规范》,以及施工图所示的有关图集、标准 。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由承包人自备,甲方的特别技术要求在技术交底、补充通知等文件中明确。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4.图纸
4.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发包人在工程开工前7天内提供3套施工图纸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承包人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不采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按《监理合同》中的约定执行。
5.2 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职权:按本《通用条款》的约定执行
5.3 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
7.项目经理
7.1 姓名: 职务:项目经理 磁卡号
7.2 投标人必须承诺项目经理在整个工程施工期间在现场组织施工,并承诺在中标后拟定项目经理在岗工作时间计划表提报招标人和县招管办。如项目经理请假,必须向招标人请假并书面报县招管办备案,否则在标后巡查中发现一次不在岗的,视同该项目经理一月不在岗,招标人和县招管办可以作出相应处罚,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金额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并列入当年投标企业资信考评。
8.发包人工作
8.1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于开工前7日内完成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接入施工范围边界以内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开工前3日内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开工前3日内提供施工场地地质勘察报告及相关资料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乙方积极协助尽可能在开工前三天内办理完成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文和临时用地、停电与停水等申请手续。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由甲方以书面形式提供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乙方收到施工图后7日内完成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执行通用条款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双方另行协商
8.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双方另行协商。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不采用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于每月的25日前提供一式叁份《月工程计划进度表》及《已完工程量报表》。于每季末的25日前提供一式叁份《季工程计划进度表》及《已完工程量报表》。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执行通用条款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双方另行协商 。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依据法律及有关规定,应由发包人承担的费用由发包人自行支付;应由承包人承担的费用及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等均由承包人承担。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竣工交付后由发包人保护,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8)施工场清洁卫生的要求:承包人按合肥市对施工场地文明施工和清洁卫生的有关要求保证施工场地的清洁卫生,并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达标工地,施工便道及施工临时水、电维护及工程竣工后场地清理干净等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费用自理。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 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承包人必须在合同生效后且工程开工前3日内,向发包人、监理工程师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必须满足对工期的要求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收到后5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
10.2 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不采用
13.工期延误
13.1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本合同仅因不可抗力造成工期延误的,给予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合同工期每延期1天,以800元/天进行处罚,每提前1天竣工,按500元/天进行奖励。
四、质量与验收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 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执行《通用条款》
19.工程试车
19.5 试车费用的承担: 不采用
五、安全施工
执行《通用条款》第20条、21条、22条 ,谁施工谁负责。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5.工程量确认
25.1 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每月25前向发包人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提交上月已完成工程量报告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按照已完工程进度支付合同价款的60%,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工程审计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保修金执行有关规定)。”
七、材料设备供应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承包人应按招标文件、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材料设备,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材料复试(检测)报告等资料,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设备材料到场前报监理、发包人验收签字后方可使用。设定最低下限价的材料需经招标人认可质量后,方可采购。
八、工程变更
1、工程移交前,发包方有权签发变更指令,承包方应按照指令实施变更,并进行工期和费用的估算,提交发包方。
2、任何变更指令都应由发包方签发给承包人,承包人收到后应回函说明,涉及费用调整的,按照相关条款执行。
3、未经发包方批准,承包人不得对工程进行任何变更。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 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工程竣工5内提供两套完整的竣工资料(含竣工图),在工程验收评定达标后5日内向发包人提供由城建档案馆具的档案资料验收合格证书,办理工程竣工决算。
32.6 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按《通用条款》执行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 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不采用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不采用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不采用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35.2 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见补充条款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见补充条款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承包人不能按合同履约,同时不允许参加以后的项目投标。
37.争议
37.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时,有双发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请 调解;
(2)向 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 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
分包施工单位为:

39.不可抗力
39.1 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40.保险
40.6 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1)发包人投保内容: 不采用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 不采用
(2)承包人投保内容:

41.担保
41.3 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不采用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履约保证金
(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不采用
46.合同份数
46.1 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 陆份,发包人三份、承包人两份、招投标中心一份。
47.工程工期质量安全补充条款
48.补充条款
本补充条款是专用条款的一部分,其解释顺序优先于专用条款内的其它条款
1、发包人就本合同相关条款的涵义向承包人做了必要的解释和澄清,承包人对此无异议。
2、承包人不得拖欠民工工资,否则责任自负。
3、施工过程控制中的奖罚:
①如工程的质量、安全存在问题而受到工程建管部门通报批评的,从合同价中按2万元/次扣除;
②工程存在的问题未按通报时间及时整改完善的,从合同价中按1000元/条扣除;
③工程项目经理未准时参加分部工程及竣工工程验收或工程例会、协调会,又无特殊原因的,从合同价中按2000元/次扣除。
④承包人投标文件所报的本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现场技术负责人、各专业负责工程师及施工机械等必须按期到位。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投标时所报项目经理及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发包人有权要求对上述人员中的部分人员作出更好的调整,乙方不得拒绝。确需更换时,更换后人员不得低于承包人投标时所报人员资质和技术水平,并须报经发包人同意,因承包人原因提出的调整,需向发包人缴纳违约金项目经理伍万元/人、技术负责人***
⑤承包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管理班子人员每周每人在岗天数平均不少于5天,如发现项目经理不在岗位,每次罚款人民币2000元;项目技术负责人***
⑥以上罚款均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⑦项目经理应在现场组织施工,月外出计划应报县招管办备案,县招管办在标后巡查时,发现项目经理一次不在现场(计划外出日除外)的,每次给予壹万元处罚,五次发现不在场的,扣除履约保证金的10%,该处罚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4、根据工程实施总进度计划,在支付进度工程款的同时执行工期的奖罚措施。
(五)变更和调整
1、 在工程移交前,工程师有权签发变更指令,承包人应按照指令实施变更,并进行工期和费用的估算,提交工程师。
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的估算后,可以决定撤销、修改或确定实施该项目变更。
3、如果承包人认为自己的建议能缩短工期、降低工程实施或运营成本,或对业主产生其它利益,可以向工程师提交建议书;建议书的编制费用自理。
4、如果发包人采纳承包人的建议节省了工程费用,将给予承包人节约费用适当比例的奖励。
5、 上一款中节约费用的计算方法为:降低的合同额度减去因变更而引起在工程质量、寿命、以及运营效率等方面为发包人带来的潜在损失。
6、 任何变更指令都应由工程师签发给承包人,承包人收到后应回函说明;涉及到费用调整的,按照相关条款执行。
7、设计文件示意内容的尺寸做法、要求等标注有错误、有遗漏,或理解不一致,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勘查设计单位根据工程施工需要而对其进行更正和补充的,称为技术核定;技术核定不调整合同价款,也不调整工期。
8、未经工程师批准,承包人不得对工程进行任何变更。
(六)竣工结算审核:
1、对于承包人提交的工程竣工结算,发包人委托中介方进行审核,经双方认可后生效,作为工程结算价款支付的依据。
2、发包人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核的前提条件:
①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竣工备案手续(因发包人资料不全的除外)。
②发包人提交完整、真实、有效的结算资料。
③工程已完好地移交发包人。
④工程无重大遗留问题(质量、安全、民工工资等)。
3、本工程严禁转包,未经发包人同意严禁分包,否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没收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附件一: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名称 ,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 (项目名称) ,已接受 (承包人名称 ,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 标段施工的投标。
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8)其他合同文件。
2.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元( )。
4. 承包人项目经理: 。
5. 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
6. 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7.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8. 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 日历天。
9. 本协议书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10.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 (盖单位章) 承包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1. 工程量清单说明
1.1 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 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1.3 本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实际工程计量和工程价款的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的约定和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有关规定。
1.4 补充子目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子目工作内容说明: 。
2. 投标报价说明
2.1 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2.2 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材料费、其他(运杂费、质检费、安装费、缺陷修复费、保险费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风险、责任和义务等),以及管理费、利润等。
2.3 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
2.4 暂列金额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
2.5暂估价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
3. 其他说明
4. 工程量清单
4.1 工程量清单表



第六章 图 纸
1. 图纸目录
序号
图名
图号
版本
出图日期
备注
2. 图纸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 商务标投标文件格式


工程施工招标


投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商务标
投 标 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五、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一、投标函
致:(招标工程项目名称)招标人
1、根据你方招标工程项目编号为 {项目编号} 的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和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    元(小写         元)的投标总报价,并承诺按本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合同条款和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的条件、承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核并确认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充分理解投标价格不得低于企业个别成本有关规定。我方经成本核算,所填报的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个别成本。
3、我方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
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        天的工期和招标文件或业主开工令的要求如期开工、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
5、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工程质量达到           标准。
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管理班子及施工机械设备到位,并按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保证拟派的项目经理在施工现场全程管理,并且每月不少于21天,由建设单位及现场监理考勤,抽查累计缺勤超过1天,罚款1000元/天。
7、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用于本工程的主要材料、设备,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文件承诺的合格产品,并在使用之前经建设、监理、设计单位确认后使用。
8、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我方法定代表人亲自签订合同以及及时进场施工,并认真履行合同和其它各项承诺。
9、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10、我方承诺: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金额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和交易费。
11、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第27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12、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补充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3、我方将与本投标函一起,提交人民币 元作为投标保证金。
14、其他补充说明: {补充说明事项}

投标人: 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盖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函附录
序号 项 目 内 容 合 同
条款号 约 定 内 容 备注
1 履约保证金 (本招标文件规定)
2 施工准备时间 签订合同后( )天
3 施工总工期 ( )日历天
4 提前工期奖 ( )元/天
5 误期违约金额 ( )元/天
6 误期赔偿费限额 合同价款( )%
7 质量标准 合格
8 工程质量违约金最高限额 ( )元
9. 进度款付款时间 签发月付款凭证后( )天
10 竣工结算款付款时间 签发竣工结算付款凭证后( )天
11 保修期 依据保修书约定的期限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 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三、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 标 人 名 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的 (姓名) 为我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 (合同名称)的投标、施工、竣工和保修,以本公司的名义签署投标书,进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宜。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 理 人: (签字) 性别 :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格式如下)


工 程

工 程 量 清 单 报 价 表

投 标 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盖章)
审 核 人: (签字盖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
编 制 人: (签字盖造价专业人员专用章)
编制时间:

总 说 明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投 标 总 价



建 设 单 位:

工 程 名 称:

投标总价(小写):

(大写):



投 标 人: (单位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盖章)

编制时间:

工程项目投标总价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单位工程名称 金额(元)


合计

单项工程造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单位工程名称 金额(元)
一 投标人部分



总承包服务费
二 招标人部分
预留金
材料购置费
三 合计

单位工程造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元)
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
2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
3 其他项目清单计价合计
4 规费
5 税金
合计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工程数量 金额(元)
单价 合价 其中人


措施项目清单(一)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项 目 名 称 取费基数 费率(%) 金额(元)




合 计


措施项目清单(二)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工程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其中(元)
人工费

本页小计
合 计


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元)
1 招标人部分
预留金
材料购置费


小计
2 投标人部分
零星工作项目费
总承包服务费


小计
合计

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金额(元)
综合单价 合价
1 人工

小计
2 材料

小计
3 机械

小计
合计

规费和税金清单计价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取费基数 费率(%) 金额
一 规费
1 工程排污费
2 社会保障费
(1) 养老保险费
(2) 失业保险费
(3) 医疗保险费
(4) 工伤保险费
3 住房公积金
4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5
6
7
9
10
11
二 税金
三 合计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工程名称: 共 页 第 页
序号 编号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工程内容 综合单价组成 综合单价
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费 管理费 利润 风险费


措施项目费分析表

工程名称: 共 页 第 页
序号 措施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金额(元)
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费 管理费 利润 风险费 小计
主要材料价格表(一点智慧系统自动生成打印)
工程名称: 共 页 第 页
序号 材料
编码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等特殊要求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二)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

工程施工招标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技术标
投 标 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 年 月 日


目 录
一、资格审查资料
1.1法人证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1.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3企业资质证书
1.4安全生产许可证
1.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1.6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1.7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1.8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1.9其他材料
二、项目管理机构
三、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四、劳动力安排计划表
五、拟在本工程任职的主要人员履历表
六、施工组织设计

一、资格证明材料
1.1法人证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1.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3企业资质证书
1.4安全生产许可证
1.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通信代码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邮政编码
成立时间
法定代表人 姓 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企业资质等级 员工总人数(人)
法人营业执照 其中 项目经理(人)
固定资产(万元) 高级职称人员(人)
流动资金(万元) 中级职称人员(人)
开户银行 名 称 初级职称人员(人)
帐 号 技 工(人)
经营范围
备注

1.6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合同价格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项目描述
备注



1.7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签约合同价
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项目描述
备注

1.8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1.9 其他材料


二、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职务 姓名 职称 上岗资格证明 主要承担过的项目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原服务单位 项目数 项目名称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施工员
质检员
材料员
安全员
测量员
造价员



投标人声明:本工程一旦我公司中标,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班子,上述所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

三、拟分包情况表
分包的工程项目 分包人名称 分包项目造价(万元) 备注


单位:人
工 种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注:投标人应接所列格式提交包括分包人在内的估计的劳动力计划表;
本计划表是以每班八小时工作制为基础的。



五、拟在本工程任职的主要人员履历表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称 职 务 学 历
参加工作时间 担任该岗位工作年限
资格证书编号
在建和已完成工程项目情况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开、竣工日期 在建或已完 工程质量

应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各工种负责人***


六、施工组织设计
1、 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施工方法;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
2、 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附表一 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 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附表三 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四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附表五 施工总平面图
附表六 临时用地表

附表一:
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规格 数量 国别产地 制造年份 额定功率(KW) 生产 能力 用于施工
部位 备注

附表二:
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号 仪器设备名称 型号 规格 数量 国别、产地 制造年份 已使用台时数 用途 备注

附表三: 劳动力计划表:见前表
附表四: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1. 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2. 施工进度表应采用网络图表示。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
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附表六: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见前表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拟在本工程任职的主要人员履历表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称 职 务 学 历
参加工作时间 担任该岗位工作年限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在建和已完成工程项目情况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开、竣工日期 在建或已完 工程质量

应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各工种负责人***
“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经理应附项目经理证、身份证、职称证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技术负责人***


招标中心、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对本文件的意见

招标代理机构:长丰县招投标中心
经 办 人:王军
联系电话***

(单位盖章)
2009年11月16日
监督单位:长丰县招管办督查科
经 管 人:张彦
联系电话***

地区导航
  • 华东: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 华北: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 东北: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 华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 西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 西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 华中: 河南 湖北 湖南
  •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电话: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