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扬中市疾控中心委托,于近期将对微波消解炉设备供应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具体如下:
一、招标文件编号:YZZC-(2009)公字第38号
二、项目名称及品牌:微波消解炉设备供应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进入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条件;
2、必须遵守国家、江苏省、扬中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3、必须遵守扬中市委扬发[2007]年46号文件《扬中市招投标大市场廉政监管办法》按规定在开标前取得《廉政准入通知书》。
4、具有本项目经销及服务能力;具备独立一级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5、制造商具有ISO质量体系认证书;
6、制造商对本项目产品唯一代理授权书;
7、制造商具有国内国际质量认证、安全认证(ETL、GS和CE安全认证)
8、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上述第4-7项有效期内的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预审。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招标文件开始发售时间:2009年11月13日— 11月25日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扬中市招投标交易市场(扬中市扬子中路168号)
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叁佰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没有购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五、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09年12月2日下午2:10,届时请投标响应供应商代表出席投标会议。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
地点:扬中市扬子中路168号(扬中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
传 真:0511-88358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