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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09.10.29 标签: 广东省招标 广州市招标 
加入日期:2009.10.29
截止日期:2009.11.18
招标业主:广州市荔湾区市政建设管理所
招标代理: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区:广州市
内 容:道路路面修复面积约4800平方米,人行道修复面积约2500平方米,排水干管总长约2000米。(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预计发包价约900万元。
 
招标公告正文

根据穗建计[2009]718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 广州市荔湾区市政建设管理所 现对环翠社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环翠社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荔湾区市政建设管理所
联系人:黄小姐 .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三、建设地点: 广州市荔湾区南岸路片区
四、项目概况:详见施工图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预计发包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预计发包价:道路路面修复面积约4800平方米,人行道修复面积约2500平方米,排水干管总长约2000米。(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预计发包价约900万元。
六、资金来源: 城建资金 (受财政资金安排的影响,工程规模、施工工期及施
工顺序会存在一定幅度的调整,请各投标单位预计并承担可能带来的风险及费用。)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从2009年 10月 29 日至2009年 11 月 18 日23时45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天):2009年 11 月18日, 9 时
30分至10时30分。
2. 开标时间:2009年 11月 19 日09时30分。
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当天的截止时间前,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2 楼 303 室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凭以下资料递交投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2)《广州建设工程投标信息表》。
2. 投标担保及投标报名费:
(1)投标担保_18_万元,投标报名费为100元/标段;
(2)投标担保及报名费可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缴纳,也可通过“网银”方式缴
纳或年度保证金的方式缴纳。投标担保及报名费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3)递交投标文件当天起,投标人可持《广州建设工程缴费情况表》到广州建
设工程交易中心领取报名费发票。
3. 项目负责人***
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准,如出现拟报项目负责人***
十、资格审查方式: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电子化资格审查。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1)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1)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 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5、(1)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 市政工程 专业 贰 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或具备符合穗建筑[2008]309号文规定的小型项目负责人***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6、①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专职安全员(具有施工安全考核证书C类)兼任(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
7、投标人已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
十二、确定正式投标人
资格审查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正式投标人必须是资格审查合格
的投标人。
十三.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四.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五、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其最后一次公开招标应取消投标人业绩资格条件。
十六、本工程依法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设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七、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本次招标的招标监督机构署名投诉。
十八、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建设
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九、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0612-017-2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二十、本项目为电子评标,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纸质文件,投标人将被要求
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此,投标人应当具备使用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GDCA))发放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的能力。投标人可以到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设立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代办点办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
二十一、招标图纸的获取可登陆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进入会员专区下载。
本项目编号: 2009-4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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