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盐城市殡仪馆牌坊工程项目已经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现邀请潜在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的报名工作。
二、盐城立信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盐城市殡仪馆的委托,就牌坊工程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盐城市殡仪馆牌坊工程
2、工程地点:亭湖区新兴镇新永村七组
3、建设单位:盐城市殡仪馆
四、招标范围:
入口牌坊。内容包括:石材、雕刻、题字、运输、安装等图纸中要求的所有项目。
五、工程规模:最高限价为40万。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
六、工期要求: 20 日历天,根据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开工,并保证按期竣工。
七、付款方式:另议
八、招标保证金管理方式:10000元(由盐城市机电设备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代管)
单位名称:盐城市机电设备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帐 号:1109664819000001153
开户银行:盐城市工商银行阳光分理处
九、投标申请人所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独立法人;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相关施工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3) 投标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三级项目经理岗位聘用证书或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装修装饰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工程谢绝联合体投标。
十、投标时须提供: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5)拟投标项目经理的项目经理岗位聘用证书或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6)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上述(2)、(3)资料原件可在本项目报名期间经盐城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核验备案(地址:盐城市鹿鸣东路6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电话:***
十一、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十二、凡具备以上主要资格条件有要求,并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可从盐城立信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联系人:徐韦祥电话:***
十三、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
盐城市经贸委机电设备招标办:0515-88196565
盐城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0515-83080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