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QC[2009]040-TP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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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09.10.17 |
截止日期: | 2009.10.20 |
招标业主: | 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招标代理: | 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
地 区: | 清丰县 |
内 容: | LED全屏信号灯 400×400×3 22组 合同签订后20日内 验收合格后付80%,其余20%自验收之日起产品运行满两年无质量问题后付清。 合格 LED单屏三色箭头灯 500×500 10组 LED单屏双色自行车灯 500×500 1组 双色倒计时 600×800 12组 信号控制器(含机箱) 7台 杆组合 横臂5米、短横臂2.5米 1根 横臂9米 2根 横臂5米 18根 横臂7米 4根 横譬6米 1根 |
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就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文件编号:QC[2009]040-TP18号
二、项目概况:“清丰县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资金已落实。该项目是清丰县“三城”创建必要设施,施工地点在县城内。经主管部门批准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
三、招标项目:第一标段:交通信号灯设备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 量 交货期 付款方式 产品质量
LED全屏信号灯 400×400×3 22组 合同签订后20日内 验收合格后付80%,其余20%自验收之日起产品运行满两年无质量问题后付清。 合格
LED单屏三色箭头灯 500×500 10组
LED单屏双色自行车灯 500×500 1组
双色倒计时 600×800 12组
信号控制器(含机箱) 7台
杆组合 横臂5米、短横臂2.5米 1根
横臂9米 2根
横臂5米 18根
横臂7米 4根
横譬6米 1根
电缆 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第二标段:交通标志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 量 交货期 付款方式 产品质量
指路标志 4000×2000 12块
验收合格后付80%,其余20%自验收之日起产品运行满两年无质量问题后付清。 合格
3000×1500 18块
1200×500 2块
指路标志(一体式) 1250×350 60块
禁令标志 800ф 77块
指示标志 800ф 8块
辅助标志 800×300 29块
减速让行 900×900×900 13块
立 杆 7000×219ф×6 12根
6500×219ф×6 18根
6500×114ф×6 2根
4000×114ф×6 9根
3000×89ф 41根
2500×89ф 5根
横 杆 3000×89ф 48根
横 杆 1500×50ф 2根
冷喷交通标线 11000平方米
交通隔离护栏 400米
四、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必须是招标项目的制造商或经销商(注册资金200万以上,含200万元)。
2、参加投标时,必须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三级安防资质证原件(另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XX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参加投标时,必须携带最近三年内承接100万元以上工程的合同原件两份和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
五、谈判时间:2009年10月20日上午8:30开始
六、谈判地点:清丰县综合楼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七、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八、潜在供应商可通过电话报名,联系人:张团杰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