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2009118029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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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09.10.16 |
截止日期: | 2009.10.22 |
招标业主: | 中山市东凤镇工程项目管理中心 |
地 区: | 中山市 |
内 容: | 总工程量 250平方米 |
[ 编号:2009118029DF]
工程名称 东凤镇同吉路民合一路河箱涵工程 工程地址 民乐村
建设单位 中山市东凤镇工程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 郭小姐 联系电话***
市政及其它 总建设规模 约250 其中招标部分建设规模
250
总工程量 250平方米 建设标准 合格
投标内容 市政 工期要求 30天
工程项目
总投资 210(万元) 招标部分造价 80(万元)
资金来源构成 政府投资100% 集体自筹0% 私人0% 外资0%
招标形式 公开招标 勘察单位
报名起止日期 2009-10-16至2009-10-22 17:00 设计单位
发标日期 2009-10-23 10:00:00 监理单位
招标条件:
1、具有市政公用资质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三级企业须已办理中山市建设行业企业管理IC卡(只接受总公司报名);2、注册建造师1名,须为二级或以上资质,专业须为市政工程(或项目负责人1名,须为市政类专业);3、技术负责人1名,须具备工程师或以上职称;4、投标人在08年6月至今不能出现以下五类不良行为记录:发生拖欠工人工资、投标弄虚作假、串通投标、无故不参加投标以及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安全事故;不良行为记录的认定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布为准,时间以行为发生的时间为准,沒有行为发生时间的以通报时间为准(由建设单位查实,一经发现不良行为,其投标报名将被拒绝);5、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电汇、转账或缴现;开户银行:中山市东凤镇交通银行;帐号:484602800018010006363;收款单位:中山市东凤镇建设开发总公司。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贰万元整。投标单位须在报名截止前到中山市东凤镇政府大院七楼结算中心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未入围单位在发标会后七天内办理退还手续,未中标单位的在评标定标后七天内退还(无息退回),办理退还手续联系人***
报名所需资料:
1、填写《承包单位投标报名申请表》。 2、中山市建设行业企业管理IC卡或中山市招投标临时IC卡。 3.、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注册建造师证书(或项目负责人IC卡)及身份证(二代智能)原件及复印件;技术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