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闽瑞晟宁招(2009)1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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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09.10.13 |
截止日期: | 2009.10.20 |
招标业主: | 霞浦县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霞浦县 |
内 容: | 工程建设规模: 约296万元,31255.35平方米 |
招标编号:_闽瑞晟宁招(2009)17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霞浦县新城区道路绿化工程(赤岸大道k2+320-k5+760,长溪支路Ⅰ,长溪支路Ⅱ,赤岸大道--火车站连接线)已由霞计[2006]31号、霞计[2006]32号、霞计[2006]108号、霞发改[2008]147号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50%、银行贷款50%,招标人为霞浦县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霞浦新城区 ;
2.2. 工程建设规模: 约296万元,31255.35平方米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工程预算书及图纸所含内容 ;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360日历天(其中赤岸大道k3+200-k5+760、长溪支路Ⅰ、长溪支路Ⅱ、赤岸大道--火车站连接线应在2010年1月30日前完成) ;
2.5.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设计单位: 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临时注册建造师资质)执业资格;按照闽建筑【2007】35号文件要求,采用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的投标人应在本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09年10月 14日至2009 年10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3 时 00 分至 5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霞浦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
4.2. 招标文件(含工程预算书、工程量清单)200元及图纸每份售价1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交50元。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09年10月28日上午 9:00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5万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10月28日 9时 00分,提交地点为 霞浦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霞浦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霞浦县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0593-2917895 ,传真:***
联系人***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霞浦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户名称:中国工商银行霞浦县支行;
帐 号:1407002929010022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