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9.0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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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9.09.28 |
招标业主: | 莆田市妈祖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地 区: | 莆田市 |
内 容: | 工程规模:填沙约1286万立方米 |
1、莆田市妈祖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拟建的莆田市妈祖城核心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填海造地及护岸工程
施工监理项目已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工程性质:监理招标 投资概算: 约7亿元
工程规模:填沙约1286万立方米 资金来源:自筹和银行贷款
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 建设地点:福建省莆田市湄洲湾北岸
建设工期:施工前15天+施工工期+2个月
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
3、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具备承担本工程项目的监理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交通主管部门或水利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港口与航道工程监理甲级、水运工程监理甲级、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即具备其以上资质之一即可)。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持有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交通部《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水利专业的同时应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证书上专业应为市政公用工程或港口与航道工程或水运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建筑专业工程,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名称须与投标申请人的名称一致),且目前无在建工程其它详见招标文件。
4、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将以不记名方式发售招标文件(含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含施工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 1500 元,售后不退。
5、招标人不举行招标预备会(答疑会)和踏勘项目现场,投标申请人认为有必要的可自行踏勘现场,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可以不署名方式书面送达莆田市招投标中心专用信箱或直接登录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截止时间为2009年9月28日下午5时前,逾期送达或登录不予受理。招标人将于2009年10月 10日下午5时前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公布答疑内容并在开标时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
6、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100000),投标保证金手续须在截标前自行办妥,办理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7、本工程拒绝投标申请人于开标前向招标人或他人透露自身投标信息。
8、本工程采用综合评标法。
9、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09年 9月23 日至2009年9月 28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地点:莆田市招投标中心(莆田市政府机关7号楼一层大厅)。
10、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等材料时,先给购买人开具不署名投标人名称的费用交纳凭证。开标后,购买人再凭交纳凭证向招标人索取发票。
11、投标人可以在网上下载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得险自负。
招 标 人:莆田市妈祖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林宇 联 系 人***
电话/传真:13950777090 电话/传真:***
其它条件
报 名 地 址 莆田市招投标中心(莆田市政府机关7号楼一层大厅)
报名开始时间 2009-09-23 8:30 时
报名截止时间 2009-09-28 17:00 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