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9.09.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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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9.09.15 |
招标业主: | 北仑区白峰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 | 宁波公政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工程规模: 整治溪坑长度约475米,砌筑917米护岸挡墙,新建拦水堰8座,河埠头3处 |
招标单位:北仑区白峰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单位:宁波公政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白峰上阳溪坑整治工程
工程地址:***
工程规模: 整治溪坑长度约475米,砌筑917米护岸挡墙,新建拦水堰8座,河埠头3处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招标内容及范围:清理溪坑底部、护岸挡墙砌筑、拦水堰、河埠头建设等
工程造价(万元):约140万元
招标标段:1个
投标保证金要求(万元):10万元
工期要求: 4个月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已在宁波市或其所辖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注册地不在浙江省的已在浙江水利网上公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人员和条件
项目负责人***
报名时间:2009年9 月15 日14:30-15:00
报名地址:***
备 注:
一、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北仑区招投标中心提交并领取投标保证金提交确认单。(具体提交办法详见北仑区招投标中心网站公告通知栏保证金提交、退回办法)
二、报名单位,随带以下资料原件参加报名会议:
1、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
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5、投标保证金提交确认单。
三、本工程开标时要求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亲自参加开标。
四、投标申请人不得在开标之日前二年至本工程中标公示结束时期内有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的认定按照甬水建[2007]22号文、甬水建[2007]44号文的相关规定。
五、报名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
六、报名时,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单位>10家时,则随机抽取10家作为入围投标人;3家时≤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单位≤10家时,则全部作为入围投标人;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单位<3家时,重新发布招标信息。
七、投标人在参与本工程投标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没收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招标单位联系人:吴小军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北仑区招投标中心 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