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9.09.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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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9.09.16 |
地 区: | 盐城市 |
内 容: | 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关产品的有效检验报告【包括:甲级木质防火门(双扇)、乙级木质防火门(双扇)、丙级木质防火门】和产品型式认可证(国家消防主管部门颁发)【投标时须提供产品检验报告和产品型式认可证】。 3、本项目采购人谢绝联合体投标,所投产品不得代购或外购。 |
一、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工程已经盐城市盐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采取多渠道筹措解决。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工程防火门采购及安装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二、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谈判事宜。
三、采购内容:盐城市第三民医院新区医院病房楼工程防火门的生产、供应、运输、安装调试、维修等售后服务工作,具体设备名称、数量、规格及技术参数以招标文件清单为准。
四、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关产品的有效检验报告【包括:甲级木质防火门(双扇)、乙级木质防火门(双扇)、丙级木质防火门】和产品型式认可证(国家消防主管部门颁发)【投标时须提供产品检验报告和产品型式认可证】。
3、本项目采购人谢绝联合体投标,所投产品不得代购或外购。
4、生产厂家(投标人)必须是公安部“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上公示认可生产:甲级木质防火门(双扇)、乙级木质防火门(双扇)、丙级木质防火门【投标时须提供本条规定产品在信息网上认可的下载证明材料】。
5、根据公安部《关于对防火门产品型式认可证书进行转换工作的通知》、(公消评【2008】159号)将于200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版防火门标准,企业不得继续生产及销售旧版标准制作的防火门通知,投标人所提供的木质防火门门芯必须是按国家公安部新标准要求使用无机不燃型材料制作的防火门芯,其它所有产品也均按最新国标供货(防火门执行GB12955-2008,防火卷帘执行GB14102-2005)。
6、投标申请人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以非法手段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和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其处罚规定尚未具有投标资格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
六、本次招标公告时间和报名时间为:2009年9月9日15:30时至2009年 9月16日15:30时止,请申请人在上述时间内,将下列资料按规定装入“投标报名资料袋”中,并在封袋上注明“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新区医院病房楼工程防火门采购项目招标报名资料”,投至盐城市招投标交易中心(盐城市鹿鸣东路6号三楼)“6号投标报名箱(机电设备)”中。除本公告特殊约定外,申请人提供的资料中缺下列资料任一项者,将被视为报名不合格。
投标人报名时:(1)投标申请人报名授权委托书原件;(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3)产品检验报告原件和产品型式认可证原件;(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5)ISO系列认证证书原件;(6)投标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上述制造厂商第(2)、(4)、(5)项资料原件在本项目报名期间可经盐城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备案(盐城市鹿鸣东路6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机电设备窗口,电话0515-88193131),盖有“原件备案专用章”的复印件视同原件】报名时还需提供一式三份装订成册的以上资料复印件。
七、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办法确定潜在投标人,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投标申请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八、在资格预审结束后,将发放《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
九、购买标书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十、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
盐城市经贸委机电设备招标办公室 0515-88196565
盐城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0515-83080019
附:《投标申请人报名授权委托书》格式
采购人(公章): 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签章):陈翀 联系人***
联系电话:88407616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