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9.09.07 |
---|---|
截止日期: | 2009.09.13 |
招标业主: | 乌海市建设委员会 |
招标代理: | 乌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
地 区: | 乌海市 |
内 容: | 地上4层,地下1层,钢筋混凝土框架力墙结构,建筑基底占地面积 16230平米,总建筑面积75362平米。 |
根据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乌海政发[2009]12号文件,乌海市建设委员会计划对乌海市文化中心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具体招标事宜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乌海市文化中心工程。
2、工程建设地点:乌海市海勃湾滨河新区。
3、工程规模:地上4层,地下1层,钢筋混凝土框架力墙结构,建筑基底占地面积 16230平米,总建筑面积75362平米。
4、资金来源:市预算内投资。
5、招标范围:文化中心土建及安装(包括土建、安装、屋面、采光项、幕墙、给排水、消防、通风空调、弱电、电梯、剧场设备及二次精装修等)。
6、计划开工日期及计划竣工日期:合同中另行约定。
7、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的国家以及行业验收规范标准;
施工工地标准:达到自治区级安全文明工地。
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9、工程内容中分项工程:屋面、采光项、幕墙、通风空调、剧场、电梯、精装修等分项部分,由甲方会同总包单位共同选定分包企业。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各专项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的企业,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质和营业执照年检合格,且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投标项目经理要求一级注册建造师(房屋建筑工程)。
2、本工程施工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准予投标。
三、投标要求:
投标申请人可从乌海市科技大厦一楼东大厅乌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处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所联合的企业以上证书需同时提供)、拟任投标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须提供单位任命的红头文件﹚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安全员岗位证书及其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等相关证件复印件一份(盖单位红章)。报名及领取资格预审文件,非企业法人代表来报名者应提供授权代理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时间为2009年9月9日至2009年9月13日,每天8:30-12:00,15:30-18:00。
四、本公告如有变更,请到乌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处获取信息。
五、内蒙古自治区以外的企业须持有自治区建设厅的资质备案登记证书,乌海市境外的企业须持有乌海市建委的资质备案登记证书。
信息发布平台:内蒙日报、乌海日报、乌海市政府信息网、乌海市政府采购网。
招标人:乌海市建设委员会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乌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办公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