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9.09.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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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9.09.07 |
招标业主: | 长江航道局 |
招标代理: | 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 |
地 区: | 北京市 |
内 容: | 326kwA型航标船4艘 |
1、招标概况 长江航道局326kwA型航标船建造工程项目已由交通运输部交规划发[2009]88号文和长江航务管理局长航规[2009]16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江航道局,建设资金全部来自交通运输部支持系统船舶购置计划专项资金,招标人为长江航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符合国家规定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名称:长江航道局326kwA型航标船建造工程 招标范围: 序号 货物描述及数量
第一标段 长江航道局326kwA型航标船 4艘
第二标段 长江航道局326kwA型航标船 4艘
主要技术规格:
长江航道局326kw A型航标船主要用于中游航道的深度测量、航标的移动与设置、灯标的恢复等。本船为钢质、单底、单甲板、全电焊结构,采用前倾首、双艉船型,船舶主尺度约为33.5×5.6×1.15米,航速约为25km/h。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不接受联合体单位的投标。
申请人必须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的,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公司。
申请人不得与为本次招标设计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单位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单位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在满足上述条件下,所有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均可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对申请人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备造船省乙级(含乙级)或省二级以上(含二级)或等同资质以上建造资质。
(2)最近三年平均销售额不低??量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
(4)投标人须经中介机构审计近三年(2006、2007、2008)无亏损。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请申请人于2009年9月2日至9月6日每日9:00~16:00(北京时间),在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北京市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2101室)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3)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代理公司将在收到汇款和邮购通知后,立即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但不对邮寄过程中的迟误或遗失负责。
银行信息:
开 户 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户 名: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
银行账号:00148208094001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09年9月7日上午10:00前(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江航道局机务工业处(湖北省武汉市解放公园路16号701室)。
(2)对于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有权拒绝。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江航道局
地 址:武汉市解放公园路16号
邮 编:430010
联系人***
电 话:027-82767782/6795
传 真:027-82709939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21层
邮 编:100055
联系人***
电 话:010-63349109/9111/9317/9412
传 真:010-63373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