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BJJQ-2009-142-0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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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09.08.29 |
截止日期: | 2009.09.02 |
招标业主: | 北京市公安局 |
招标代理: | 北京汇诚金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北京市 |
内 容: | 内容:第二包消毒及其他设备;第三包手术与检查设备 |
北京汇诚金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公安局委托,对北京市公安局病犯监管治疗中心医疗设备购置项目(第二、三包)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合格报价人报名。
项目名称:北京市公安局病犯监管治疗中心医疗设备购置项目(第二、三包)
项目编号:BJJQ-2009-142-02/03
采购人:北京市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汇诚金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内容:第二包消毒及其他设备;第三包手术与检查设备
报价人资格: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依据《关于医疗卫生机构不得采购被列入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企业所经销产品的通知》(京卫办字【2007】104号)文件的规定,凡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医药公司的报名均将被拒绝;
3、 报价人是生产厂家的应持有效《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报价人是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应持有效《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报价人报名时需递交的报名资料:
1、经年检的企业营业执照、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报价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在报名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银行存款证明无效)(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近期(最近三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6、依据《关于医疗卫生机构不得采购被列入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企业所经销产品的通知》(京卫办字【2007】104号)文件的规定,凡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医药公司的报名均将被拒绝;
7、报价人是生产厂家的应递交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报价人是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应递交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报名资料递交要求:
1、报名人应按上述要求递交报名资料。资料统一用A4纸编写并装订成册,由其法人授权代表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规定递交至北京汇诚金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报名人递交的资料文件,除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外,其余报名资料须放置在档案袋中密封递交: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及报名人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报名人全称、地址,并注明递交截止时间以后时启封字样;
3、报名人递交资料时需登记备案,未登记备案的报名人将不计为报名。
报名时间:2009年08月31日至2009年09月02日,北京时间每天9:00-16:00(法定节假日休息)
报名资料递交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永安东里甲3号通用国际中心B座502
联 系 人***
电 话:65915024、65910924、65913057、65915614-81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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