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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湾镇新洲村街道硬底化及下水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09.08.26 标签: 广东省招标 广州市招标 
加入日期:2009.08.26
截止日期:2009.09.02
招标业主: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新洲村经济合作社
地 区:广州市
内 容:上坊大街下水道及路面、林滘工业区下水道、茂枝围下水道及路面工程
 
招标公告正文

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新洲村经济合作社现对番禺区沙湾镇新洲村街道硬底化及下水道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新洲村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黄生        电话:***
联系地址***
二、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百业建设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麦先生   电话:34606881    传真:***
联系地址***
三、项目名称:番禺区沙湾镇新洲村街道硬底化及下水道工程
四、项目地点: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新洲村内
五、项目规模:本次招标包含上坊大街下水道及路面、林滘工业区下水道、茂枝围下水道及路面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六、质量要求:合格
七、资金来源:镇财政补贴及村自筹
八、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九、招标内容:按招标单位提供的全套施工图及有关技术资料,承包施工图纸中包含的拆除原有路面,挖运余泥、铺设下水管,砂井、路基执平、水泥石屑垫层、砼路面等项目工程及完成上述永久工程所需的附属临时工程项目。
十、预计发包价:约96万元
十一、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十二、报名时间:2009年9月2日(工作时间:上午9:30时~11:30时?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标单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十三、报名地点: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规划国土建设办二楼
十四、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按网上的格式下载填写);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证明书(必须按招标公告所附格式填写,授权委托证明书被委托人多于一人或不按公告所附格式填写的将视为无效);
3、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承包三级(含暂三级)或以上资质;
5、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
⑴资格证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
②项目负责人***
⑵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7、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
8、按附件格式填写的“投标申请人声明书”;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0、为避免投标单位使用不同版本的投标申请公函、法人代表证明书、授权委托人证明书、投标申请人声明而引起的评审争议,投标单位提交的投标申请公函、法人代表证明书、授权委托人证明书、投标申请人声明须按本公告附件的格式填写,如未按附件格式填写或未填写完整的,将视为未响应招标公告要求而作资审不合格处理。
十五、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六、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正式投标人必须以投标企业名义向招标文件中的账户(帐户名称: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新洲村经济合作社、帐号:959204001000000778、开户银行: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新洲村经济合作社)缴纳人民币5万元正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一天的下午5时前到户,如缴交的投标保证金未能按时到户的正式投标人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本工程的投标资格。
十七、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参加答疑会,但必须按照约定的时间准时参加发标会和开标会。发标会、答疑会和开标会在镇招标办见证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书面通知。
十八、如认为本次招标有违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或发现投标单位有违反招标投标法规行为的,可向以下单位反映:(1)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建设办公室,投诉电话:***
注意事项:
1、报名资料一式一份。投标申请人自备密封袋,报名资料封面写明投标申请人单位名称、受托人及联系电话***
2、《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中要求提交的各项资料凡采用复印件的均要求提供原件复核,复印件每页采用A4纸加盖法人公章并按上述顺序排列、标明页码、装订成册并在报名资料的骑缝处盖上法人公章,否则其报名资料将视为无效。
3、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证明书中的被委托人须到场,并带备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以备料必须真实、齐全且符合要求,有一项或以上不符合要求的即视为该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不通过。
                                 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新洲村经济合作社
广州市百业建设顾问有限公司
2009年8月26日
 附件1
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
工程名称:番禺区沙湾镇新洲村街道硬底化及下水道工程        投标单位(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投标申请人的代表签名:  
序号 项目 内页码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审核情况 备注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1 投标申请公函(按附件2格式)   原件    
2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按附件3格式)   原件    
3 报名代表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附件3格式)   原件    
4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年检页的复印件   核查原件    
5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核查原件    
6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核查原件    
7 拟委派项目负责人***
8 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   核查原件    
9 投标申请人声明(按附件4格式)   原件    
10 投标人已在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办妥企业登记手续   网上核查(不需提供资料)     
        

注:1、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首页,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
2、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报名单位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
3、本表中有修改情况,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4、本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附件2
投标申请公函
 
致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新洲村经济合作社:
按照本工程招标公告的要求,我们递交有关资料文件,以便贵单位审查我们参加番禺区沙湾镇新洲村街道硬底化及下水道工程的投标资格。
此申请是                    (单位名称)以      (人名)为全权代表身份递交的。
我们保证所有提交的资料是真实可靠的,并为提交的资料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们理解招标单位有权拒绝任何申请,而无需由招标单位承担任何责任。
 
申请人名称:(盖章)              
 
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申请日期  :2009年   月   日
 
 
 
附件3
法 定 代 表 人 证 明 书
                                                  
 
            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授 权 委 托 人 证 明 书
                                                  
 
兹授权        为我方委托代理人,其权限是:参与番禺区沙湾镇新洲村街道硬底化及下水道工程投标报名、发标会、踏勘现场、答疑会、开标会等投标事宜。委托代理人在该工程投标过程中所做的一切行为,本公司均予以承认。
 
有效期限:      年    月   至   年   月   日            
附:代理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授权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采用统一格式,其他格式无效。
 
 
 
 
 
附件4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番禺区沙湾镇新洲村街道硬底化及下水道工程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到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管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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