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hb20090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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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09.08.26 |
截止日期: | 2009.09.01 |
地 区: | 淮北市 |
内 容: | 规模:道路全长3833.671米。1500万元 |
hb2009060
一、建设规模:道路全长3833.671米。1500万元。
龙山路90日历天。
详见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及其以上施工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出具证明原件)。
2、项目负责人***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五、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09年 8月26日至2009年9月0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30分至11 时,下午 15时至17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淮北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建委窗口(淮北市人民路197号)不需提供任何资料,通过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发售窗口联系电话***
投标人资格基本条件表)
3、投标保证金:30万元,投标人必须按要求缴纳。本次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银行自带汇票方式缴纳(其他方式无效),由投标人基本帐户(不含分公司账户)办理,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为45天,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截止前,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保证金银行自带汇票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验收。
因为投标人原因不能进入投标保证金受理帐户的,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三年内禁止进入淮北建筑市场。
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评标结果宣布后5日内由淮北市建设委员会会计核算中心直接退还至投标人汇出帐户(不计利息);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后,直接退还至投标人汇出帐户(不计利息)。
标保证金受理投账户:
开户名称:淮北市建设委员会会计核算中心
开户行:淮北工行淮海路支行
帐号:1305016129026455866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地点为淮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淮北市相山路4号建管处南4楼)。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0561-3895953
0561-5219668
附件:投标人资格基本条件表
序
号 审核要素 投标资格合格条件标准 有效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提供方式
1 独立的法人营业资格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评审时需查看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2 企业资质等级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及其以上施工资质。 有效的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施工业绩证明原件。 评审时需查看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3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评审时需查看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4 生产经营状态 处于正常生产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由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原件装订在资格标正本中,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资格标副本中。
5
履
约
历
史 最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由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原件装订在资格标正本中,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资格标副本中
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1、在淮北市无项目的出具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书;2、在淮北市有项目的必须由淮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无拖欠证明。 原件装订在资格标正本中,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资格标副本中
6 拟派项目负责人***
7 拟派项目负责人***
8 法律法规禁止投标 不属于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 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原件装订在资格标正本中,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资格标副本中
最终结论: □符合 □不符合
注:1、以上8项内容为投标人资格必备基本条件,其中有一项不符合即为不合格投标人;证件以原件为准,无有效原件视为不合格;
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出示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不能出示的必须按照“安徽省建设厅建管〔2008〕92号文件”办理;否则视为项目负责人***
3、有效期均为本次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投标人必须对所有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行的,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5、中标单位的项目负责人***
7、本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