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9.08.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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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9.09.14 |
地 区: | 景宁畲 |
内 容: | 包括柳山、石笋坪、石柱、门前山、半岭5个自然村,本工程预算造价约31.08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财政投资和农民自筹,本工程总工期3个月。 |
一、景宁畲族自治县郑坑乡人民政府的建设项目郑坑乡柳山行政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景宁畲族自治县水利电力勘测设计所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
本实施方案只涉及柳山行政村。包括柳山、石笋坪、石柱、门前山、半岭5个自然村,本工程预算造价约31.08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财政投资和农民自筹,本工程总工期3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及等级:具有水利水电、建筑、市政和交通至少一项资质等级(水利水电三级或者同等级建筑、市政和交通等专业)。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及等级: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建筑、市政、交通等专业,注册地在丽水市行政范围内的企业可继续使用相应专业叁级项目经理)。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外省企业除需有上述三条的要求外,必须办理浙江省安全生产管理登记备案手续,并取得备案登记证且在浙江水利网公示,方可参与本工程的投标。
四、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具体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于2009年8 月 26 日起在景宁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中心网上发布并供下载,需书面索取招标文件的请到招标代理机构不记名购买。(网络下载:工本费每套500元人民币;文本购买:工本费每套600元人民币,如需要特快专递另付50元邮寄费,详见招标文件。),交易席位费按景宁县招标投标中心有关规定收取。
六、投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 2009 年 9 月 14 日 9时 30 分。
2、投标地点:景宁县招投标中心(鹤溪镇人民北路75号)。
七、其它
1、本工程不接受已有在建或中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参加投标,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必须符合景宁县有关规定。
2、本工程不接受有不良行为公示期内的企业及项目负责人***
3、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下述人员联系:
雷震(招 标 人) 联系电话***
陆清舒(招标代理人) 联系电话***
3、监督电话:
景宁畲族自治县监察局:0578-5082810
景宁畲族自治县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0578-5093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