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GZIT2009-ZB02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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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09.08.11 |
截止日期: | 2009.09.01 |
招标业主: | 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 |
招标代理: |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
地 区: | 广州市 |
内 容: | 局警用电子地图、公用(专用)地理信息、地理信息标准编码数据库项目 |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受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委托,就以下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文件编号:GZIT2009-ZB0258。
2.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警用电子地图、公用(专用)地理信息、地理信息标准编码数据库项目。
3.政府采购品目编号:c03。
4.招标内容:根据广州市警用地理信息系统建设的要求, 完成荔湾区全行政区范围内的各类警用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警用公共地理信息数据和警务业务专用地理信息数据及相关的编码数据的采集、整理和编制工作。按规范建立荔湾区警用地理信息标准编码数据库,在市局统一下发的系统平台上,实现警务地理信息系统与荔湾区公安分局现行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数据自动相关和互联。制作荔湾区所属沿江路、酒吧街路段(总长约3公里)的三维立体地图,开发三维浏览软件实现基本应用功能。提供一台高配置全新计算机,将以上制作的三维立体地图应用在该机上部署,并流畅运行。规范以上各类数据和编码的生产、提交,为数据的进一步建库、入库、管理和应用打好基础。
5.项目实施地点: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指定地点。
6.项目工期要求:必须在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内提交初步成果;合同签订后40个日历日内完成建设目标中的所有内容并交付采购人试运行;试运行后30个日历日内,中标人应完善数据和相关工具,向采购人提交项目的最终结果。提交最终结果后30个日历日内进行验收,项目验收之日起免费维护一年。
7.投标人资格及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达到下列全部要求):
7.1 投标人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的独立企业法人,且已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并按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
7.2 投标人必须具备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或乙级以上测绘资质;
7.3 投标人必须具有软件企业认证证书;
7.4 投标人2006年以来具有地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经验。
8.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份150元人民币。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填写《领取标书登记表》(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联系人***
9.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2009年8月12日至2009年8月31日(公休节假日除外);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1楼广州市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大厅。
10.采购文件答疑: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
1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09年9月1日上午9:30时。逾期送达或邮寄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12.投标截止和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2楼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第二会议室。
13.本项目采购人: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东198号;电话:***
14.有关此次招标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电话咨询无效)。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地址:***
传真:***
Email:gztender@gz.gov.cn
联系人:周汉标,电话:***
查询领取招标文件事宜: 020-38825517 周先生
查询投标保证金退还情况:020-38825015 陈小姐
查询招标结果:020-38825610 叶小姐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2:00时-5:30时
购买招标文件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2:00时-5:15时